金融发展局欢迎《施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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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金融发展局发出:
 
  金融发展局(金发局)今日(十月十日)对《施政报告》中提及政府支持金发局成为担保有限公司的工作,以及有关推动资产财富管理业及保险业的计划,表示欢迎。
 
  政府在《施政报告》中公布会推行措施促进海事保险及承保专项保险业务的发展,并计划提出可行方案,以鼓励更多海运业的业务委托人来港。这些政策正面回应了金发局近期在有关保险及船舶租赁的报告(注一)中提出的建议,令人鼓舞。
 
  金发局亦欣悉政府已开始实施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制度,并正研究为私募基金建立有限合伙制度的建议,这与金发局有关开放式投资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架构报告(注二)内的建议方向一致。
 
  此外,政府再次表明支持金发局成为担保有限公司的工作,强化其进行策略性研究及提供建议、推动巿场发展以至培养人才的角色。金发局会致力达成此等目标。
 
  金发局主席李律仁说:「政府重视并致力推动香港进一步发展成为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和国际保险枢纽,金发局对此深表认同。金发局衷心感谢政府的支持,并期待与政府、业界及其他持份者继续合作,共同努力提升香港作为区内首屈一指的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地位。」
 
关于金发局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二零一三年成立的金发局,为一个高层次及跨界别的谘询机构,旨在就如何推动香港金融业的更大发展及金融产业策略性发展路向,征询业界并提出建议。
 
注一:

金发局第27份报告「转危为机:香港作为保险中心及在再保险、海事保险和专属自保保险的发展」(二零一七年三月www.fsdc.org.hk/sites/default/files/reinsurance%20paper_c.pdf);及金发局第34份报告「船舶租赁业务建议」(二零一八年五月www.fsdc.org.hk/sites/default/files/Maritime%20Leasing%20Paper_Chinese_FV.pdf
 
注二:

金发局第5份报告「为香港的开放式投资公司设立法律及监管框架的建议」(二零一三年十一月www.fsdc.org.hk/sites/default/files/Report%20No.5_c.pdf);金发局第17份报告「有关私募基金使用有限责任合伙架构的建议」(二零一五年十二月www.fsdc.org.hk/sites/default/files/Report%20No.17_c_0.pdf);及金发局第18份报告「有关公司型开放式基金和离岸私募基金利得税豁免的税务问题的建议」(二零一五年十二月www.fsdc.org.hk/sites/default/files/Report%20No.18_c.pdf



2018年10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