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口商从上海进口有害电子废物第二次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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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人员今年三月在香港海关协助下,在葵涌货柜码头截获一个从上海进口的货柜,报称载有电子零件,经查验后证实载有属有害电子废物的废平面显示器。环保署已即时将截获的货柜退回来源地,并通知内地相关部门跟进,及按照《废物处置条例》检控涉案的入口商。
环保署发言人强调,经拆解或破损的废平面显示器为有害电子废物,含多种重金属和其他有毒化学物质,属化学废物,受现行化学废物处置法例规管。为保护环境,环保署严格打击非法进出口有害废物的活动。
发言人提醒从事废料回收的进口商,切勿非法进口(包括进口香港或经香港转运)或出口有害废物。根据《废物处置条例》,除非事先领有有效许可证,任何人士进口或出口有害废物即属违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其后再被定罪,可处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更多有关化学废物管制的资料,可浏览环保署网址:
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cwc.html。
完
2018年10月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25分
香港时间16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