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新村分区计划大纲草图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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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九月十四日)说:「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规划纲要,为唐人新村地区的发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占地约647公顷,北面以青山公路-洪水桥至屏山段为界,东至元朗新市镇及大棠地区,西止蓝地及亦园地区,南面的界线则是一列伸展至大榄郊野公园的山丘。
两幅共约3.32公顷的用地划作「综合发展区」地带,以综合发展/重建作住宅用途,并提供休憩用地、商业和其他配套设施。
约22.69公顷的用地划为「住宅(甲类)」地带或其支区,主要作高密度住宅发展,包括两块拟作公营房屋发展的用地。约61.93公顷、12.78公顷及48.19公顷的用地分别划作「住宅(乙类)」地带或其支区、「住宅(丙类)」地带及「住宅(丁类)」地带,作不同密度的住宅发展。
约59.86公顷的用地划作「乡村式发展」地带,就现有的认可乡村和适宜作乡村扩展的土地划定界线。
约14.80公顷、10.51公顷及4.75公顷的用地分别划为「工业」地带、「工业(丁类)」地带及「露天贮物」地带,以作相关发展。两幅共约0.44公顷的用地划作「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加油站」地带,以反映现有的加油站。
约14.35公顷的用地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主要是提供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以配合当地居民及/或该地区、区域,以至全港的需要。约1公顷的用地划作「休憩用地」,以提供户外公共空间作各种动态及/或静态康乐用途。
公庵路以西约101公顷的土地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以应付不断增加的露天贮物用地需求,贮存不能存于普通仓库的货物。「元朗南房屋用地规划及工程研究」现正审视该处的情况。
约129.22公顷的土地划作「绿化地带」,作为市区和近郊的发展区的界限,抑制市区范围的扩张,并提供土地作静态康乐场地。约129.11公顷的土地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以保护和保存现有天然景观、生态系统或地形特色。
唐人新村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YL-TYST/12现置于城规会秘书处、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屯门及元朗西规划处、元朗民政事务处、十八乡乡事委员会,以及屏山乡乡事委员会,让市民于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于北角和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
完
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