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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印度及芬兰有关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的命令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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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作出的两项命令将于九月十四日刊宪,以实施香港分别与印度及芬兰签署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全面性协定)。

  政府发言人说:「全面性协定可确保协定伙伴的居民无须为同一收入两度课税,并会使他们在从事跨境经贸及投资活动时,能更清楚确定其税务负担和节省税款。」

  有关香港与印度及芬兰的全面性协定内容摘要载于附件。

  这两项命令将于十月十日提交立法会审议。全面性协定须待香港及协定伙伴各自完成有关的批准程序后生效。

  香港分别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及五月与印度及芬兰签订全面性协定。
 
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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