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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混凝土有限公司沙岭水泥厂散发大量粉尘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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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沙岭的水泥厂未有将制造混凝土的材料妥善覆盖,引致大量粉尘散发,造成空气污染,今日(九月四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被判罚款8,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人员今年三月巡查时,发现该水泥厂涉嫌违规把一堆碎沙石摆放在厂房范围内露天的地方,未有遵照指明工序牌照要求把碎沙石妥善贮存及加上适当的覆盖。堆放物的面积约为13米乘3米,并引致大量粉尘飘散,污染附近环境。环保署经调查搜证后,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向涉案的水泥厂提出检控。

  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水泥处理厂为指明工序,必须向环保署申领牌照并遵从有关的防尘管制要求,包括贮存碎石于有顶部遮盖及三面由坚实墙壁围封的构筑物内,并以防尘帘幕遮蔽入口及备有洒水装置,以避免粉尘随风飘散。若牌照持有人违反牌照要求,初犯者最高可被处罚款十万元;第二次或其后再被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2018年9月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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