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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声明
保安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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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发言人今日(七月三十一日)发出以下声明:
香港民族党召集人的代表律师于上周致函保安局,要求延长该党根据《社团条例》第8(3)条作出书面申述的21天期限。保安局局长经考虑后,决定将申述期延长至49天。香港民族党可于九月四日或之前向保安局局长作出申述。保安局已把有关决定通知香港民族党召集人的代表律师。
完
2018年7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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