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报关费设二百元上限明日生效
****************
在上述措施下,每张涉及物品货值高于一百六十四万四千元的报关单,报关费一律为二百元。
至于进出口报关和缴费的手续,有关安排维持不变。如有查询,请联络香港海关(热线电话:2707 7748;电邮:customsenquiry@customs.gov.hk)、政府统计处(热线电话:2877 1818;电邮:trade-declaration@censtatd.gov.hk),或三家获政府委聘提供政府电子贸易服务的供应商(即标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商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及贸易通电子贸易有限公司,联络资料载于www.cedb.gov.hk/citb/tc/Policy_Responsibilities/gets_sp.html)。
完
2018年7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0时08分
香港时间10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