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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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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七月二十七日)就实施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的准备工作与相关业界代表举行会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环境局局长:大家好。「四电一脑」这类受管制电器的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将在八月一日即下星期三正式落实。这法规已部署多年,近年亦与业界加密沟通联系,包括去年底与部分销售商进行先行计划,提供免费除旧服务,积累经验。在下星期落实(计划)前,今日藉此机会与近十个商会协会约二十位代表检视最新情况。大家反应正面,一方面支持相关法规,这是香港减废回收的重要里程碑,在这区域是先进的做法,令废电器得到适当妥善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毒害,进一步使废电器转废为材,是环保的好政策方向。我们会与业界保持联系,新法规在下星期三落实时,各方面包括业界和市民都有适应阶段,我们会保持沟通,令法规畅顺落实。

  在此想多说三件事。一方面是我们收到很多供应商及销售商登记,譬如在销售商方面,截至最近已有超过二千个申请登记。我呼吁销售商或零售商若仍未登记或提交申请,希望他们及早做,以免违反法规。另外两方面是市民大众关注的,其一是免费除旧服务。我们与销售商沟通时,大家都认为现时的安排应可满足一般市民的实际需要,即大家购买「四电一脑」时,通常有数天时间安排送新货,若大家在购买电器时向销售商说清楚,很大程度是可以将除旧服务安排在同日,方便市民大众。

  另外有人提到可否将旧电器弃置在垃圾站,我在此呼吁,胡乱弃置废电器会影响及毒害环境,是不环保的做法。新制度下购买新电器可享除旧服务,即使不是购买新电器,亦有回收热线方便大家安排将「四电一脑」旧件取走。希望大家保护环境,善用资源,不要把废电器胡乱弃置,尽管这些做法暂时没违反法规。多谢大家。

记者:局长,想问欧绿保其实只会在星期一至六朝八晚七上门收(电器及电子产品),市民不可以指定在哪段时间叫欧绿保来收,那么打工仔是否要特意多请一日假去等欧绿保去收旧电器?会否有更便利的安排予市民呢?

环境局局长:以我理解,现时一般买新电器送新货及除旧,其实也并非一星期七日一定做得到,大家也要取得平衡。大家在新例下买新电器及除旧,其实可以在购买时透过销售商安排送新货及除旧的时间,所以可以作出协调。

记者:局长,想问大部分销售商都指定了欧绿保,至于其他回收商可怎样做?会否造成市场的垄断?

环境局局长:基本上,我们的法规是欢迎多些不同的循环再造商处理「四电一脑」。至目前为止,已批出三个牌照处理这方面的工作,所以我们欢迎业界接触这三个循环再造商,亦欢迎多些不同的业界进入市场。话虽如此,大家要明白我们要保护环境,包括处理废电器时要除毒,以及适当地转废为材,所以在要求上当然有一定的规格,并非一般人可以做到,所以这方面要有所平衡。

记者:在条例实施前一星期还与业界开会,是否代表条例未ready?是否仍有些东西未理顺业界,有问题想问呢?第二个问题,你们开会后,政府有多掌握销售商会否把征费转嫁在消费者身上呢?是全部转嫁?部分转嫁?这个资料政府是否掌握?

环境局局长:政府一直与业界保持沟通,过去几年一直都是,亦正如刚才所说的先行的免费除旧服务在去年年底(推出),已有销售商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所以我们一步步去做。不过,当然这个生产者责任计划在香港整个环保的里程上亦是重要的里程碑,所以我们在这个时候有交流活动,是有需要的。刚才听到有关商会、协会的代表的意见,普遍是正面的,亦希望保持沟通。并非法例未准备好,始终这个新法规有适应期,对于市民大众的理解、宣传、以至业界如零售商等如何反应,(政府)会紧贴情况。所以,业界建议在(法例)落实后亦希望举行会议,继续保持沟通,适时作出应变,所以要理解这是正常的做法,希望让法规落实时更畅顺。

  至于你所说分担成本或相关费用方面,参考外地经验,其实是商业上如何分担,是自由市场的状况。简单而言,生产者责任计划下所谓的生产者,包括了多方面,如产生产品的商户、进口商、零售商、以至消费者,所以这个费用理论上应由相关持份者分担,至于分担多少,这是商业上的决定。

记者:局长,有三个回收商已经登记了可以做回收服务,会否担心目前只有三个,万一有大量市民登记除旧服务时,回收商可能未必能够即时处理到大量的回收电器,以及会否有一个时间表,环保署何时会再审批更多的登记?

环境局局长:这有两方面,一方面有多少申请者是基于市场有多少公司有兴趣、有能力去申请及满足法规的要求,所以这是政府订立的规矩,希望市场去回应。有三间(循环再造商)是有选择的,至于第一个问题提及除旧服务是否能满足社会的诉求,我们会看这个法规在下星期三落实时的状况,看市民购买「四电一脑」时,需求除旧服务的时间要求等等。我们会密切留意有关情况,亦已叮嘱相关、现时提供较多服务的公司,他们是在环保园废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及回收设施的营办商,已经作出了适当的准备,若市场需求大,他们应该可以有应变能力能够扩大车队和物流等去回应社会的要求。

记者:我想问现在有很多销售商上门的除旧服务要等三日,如果市民要即日便要加钱,你刚才亦提及成本转嫁是市场自由经济,市民要承受那么多成本,市民为环保的付出是否太大?

环境局局长:首先我的理解,一般购买大型电器都未必需要即日或在很短时间内交付,大家通常会有数天的准备,由货仓运件,再(上门)收旧件除旧,都是有预早的规划,所以一般市民大众,特别是你刚才提及的未必是主流状况,当然如果有个别的个案有一些特别诉求,大家明白这是非一般的情况,所以大家要平衡这方面。政府订立这安排是有整体的平衡,即是说,基于污者自付的原则,我们订立了制度能满足到基本上、在一般情况下大众主流的诉求,如果有个别的个案有特殊需求,大家要明白他是要有特别的付出。

记者:刚才你提到有销售商仍未登记,想问现时未登记的销售商数量?若八月一日他们仍未登记,销售这类电子产品是否违法?会否执法或有缓冲期?

环境局局长:我们已透过宣传呼吁业界尽早申请及登记,今日亦与相关协会及商会沟通,希望透过其网络加强宣传。零售商方面已有超过二千宗申请,相信已涵盖不少主要商户。我们明日亦会联同相关商会协会进行一站式登记会,方便尚未提交申请的(商户)。在八月一日后我们会有执法工作,我们理解业界情况,刚才亦听取其代表的回应,在执法时会优先处理尚未提交申请的商户,同时亦加强宣传,希望尚未申请的商户及早申请。

记者:目前只得三间回收商,政府会否有措施或诱因吸引更多回收商加入?

环境局局长:有三间循环再造商某程度上已给予大家选择,亦要理解这些循环再造商在香港运作有一定要求,例如土地用途符合要求及需投资设备等。这里要作出平衡,一方面我们鼓励更多有能力、有土地的(循环再造商)参与回收工作,同时要保持环保要求,一定要能进行除旧、拆解等环保工序,并需做到相当高比例的转废为材。

记者:几乎所有电器销售商都找欧绿宝作第一个回收商,有业界在开会前指担心欧绿保无法负荷。想问刚才会议上有没有业界提出这问题,政府如何回应?

环境局局长:简单原则是销售商可以选择循环再造商。刚才会议亦有该公司的代表列席,业界也好、政府也好,大家的看法一致。视乎状况如何演变,我们已要求该公司作应变安排,如未来免费除旧服务需求量大,该公司须提供足够的物流车队及人手,满足市民大众的基本要求。

记者:你刚才提到一个特别的情况,就是零售商及市民本身可以协调在同一日送货,那刚才业界有否提出一些具体安排?如果万一市民遇上送的日子未必在同一日,可能会堆积了一大堆电器在家,市民可以怎样处理呢?除了回收热线外,还有什么具体安排可以跟我们说说呢?

环境局局长:以我自己的经验,我要买新雪柜,我也会期望送新电器及取走旧电器尽量是在同一日,因为香港人工作忙碌,所以在我买电器时,我也会与销售商说要尽量安排在同一日,万一除旧的时间和送新电器的时间,无论如何也好,应该要尽量在同一日便能方便大家。

记者:但如果不吻合的话,都有机会有这个情况发生,市民该如何处理呢?

环境局局长:基于我的做法,我当然会把两件事,如我真的有这个诉求,我并非日日在家,我当然会安排这两件事同日发生,便是最方便我自己的做法。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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