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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男子违例管理会社被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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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间公司及一名男子因触犯《会社(房产安全)条例》,今日(七月十八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9,000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牌照处)人员去年十二月巡查尖沙咀山林道一间领有合格证明书以经营的会社时,发现会社摆设与注册图则不符、在场人数比合格证明书的发证条件上限人数多及会社经营的地方超越准用范围。会社职员亦未能在牌照处人员的要求下出示消防装置及设备证书的副本和注册图则。上述情况违反了合格证明书内的第3、6、10、17及18项条件。
   
  负责管理上述会社的男子及作为会社合格证明书持有人的公司因而分别被控违反条例第21(1)(a)条及第21(2)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提醒所有合格证明书持有人,必须遵守证明书上的条件。政府会继续执法行动,打击违规经营的会社。
 
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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