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政府再度委任证监会执行董事
*************
  政府今日(七月十三日)公布,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下由行政长官转授的权力,再度委任何贤通出任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任期三年,由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及雷祺光出任证监会市场监察部执行董事,任期一年,由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陈茂波表示:「两名执行董事在证券及期货方面均具有丰富的监管经验,对证监会的工作贡献良多。我期待他们在新的任期内继续为证监会作出贡献。」

  何贤通在二零零六年获委任为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负责管理证监会企业融资部,包括监管收购及合并活动、执行双重存档制度、企业披露及监察上市政策事宜。

  雷祺光则在二零零六年获委任为证监会市场监察部执行董事,负责管理证监会市场监察部,包括监督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交易及结算活动、自动交易系统的授权,以及管理投资者赔偿基金。
 
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