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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二题: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大学取录持海外学历的本地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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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建源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杨润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大学联合招生办法(联招)是持有香港中学文凭试成绩的学生报读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学士学位课程的主要平台。持其他学历的学生只可直接向个别教资会资助大学(资助大学)申请入学(非联招)。然而,有市民向本人反映,由于各间资助大学未有公布经联招及非联招途径收生的两个方法的细节(例如学额比例、收生准则),令人怀疑资助大学在取录学生时有否公平对待该两类学生。关于资助大学取录持海外学历的本地学生的资料,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过去五个学年,每年每间资助大学的资助学士学位首年课程的(i)学生总数,以及当中(ii)经非联招途径取录的人数;在(ii)当中,本地学生和非本地学生的人数及百分比分别为何(以表列出);该等经非联招途径取录的本地学生当中,持各类海外学历(例如国际文凭大学预科课程、普通教育高级程度证书课程)的人数及百分比,以及相关学历名称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二)过去五个学年每年,就每间资助大学经非联招途径取录最多本地学生人数的二十个课程而言,每个课程取录的本地学生的中位和最低学历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三)现时各资助大学采用什么方法,确保持不同类别学历的申请人的取录门槛一致;及
 
(四)资助大学经非联招途径取录的本地学生会否占用预留给(i)国际生或(ii)联招生的学额;教资会及各资助大学有否制订指引,确保经联招和非联招途径申请入学的学生获公平对待;如有,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大学联合招生办法(联招)是协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文凭试)考生报读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学士学位课程的主要平台,旨在集中处理持有指定公开试成绩(现为文凭试)的学生有关入读大学的申请。持有其他学历的本地学生,包括在本地专上院校修读副学位,以及在本地或境外学校修读并投考国际公开考试的香港永久居民,则须直接向个别教资会资助大学申请入学(通称非联招)。
 
  教资会的《程序便览》清楚订明,教资会资助大学无论在制订课程与学术水平、甄选教职员与学生、提出与进行研究,以及内部调配资源等方面,均享有自主权,并为此负责。在公平和择优而取的原则下,每所大学皆就不同课程自行制订收生政策和标准,用以评核学生通过联招或非联招途径递交的申请。不论本地申请人持有何种学历,大学致力从众多本地申请人中,甄选最值得录取的学生。事实上,凡属香港永久居民,则不论其入学途径及所持学历,均应享有同等机会,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获大学考虑取录升读教资会资助课程。
 
  就叶议员的提问,教育局的回覆如下:
 
(一)过去五个学年(即二○一三/一四至二○一七/一八学年),各教资会资助大学取录资助学士学位首年课程的学生总数、非联招取录的本地学生人数,以及非联招本地学生持各类非本地学历分类资料载于附件一。
 
(二)过去五个学年(即二○一三/一四至二○一七/一八学年),各教资会资助大学经非联招途径取录最多本地学生的二十个课程的本地学生的中位和最低入学成绩载于附件二。
 
(三)及(四)基于收生自主,政府或教资会并没有要求大学预设经联招及非联招途径录取本地学生的比例。此外,根据现行政策,不论非本地生以何种学历或哪一个考试的成绩提交申请,教资会资助大学只可以超额收生形式录取非本地生入读教资会资助课程,有关学额应全为非教资会资助学额。换言之,每年15 000个教资会资助第一年学士学位课程学额均预留予本地生,包括经非联招取录的本地学生。因此,经非联招取录的本地学生不会占用用于取录非本地生的学额,反之亦然。
 
  根据教资会资助大学的资料,所有申请人均须经过严谨全面的评核才获录取。大学会从多方面评核申请人,包括他们的学历、成绩、面试表现、个人品质、非学术成就、个人兴趣和经历,以及报读课程的选择优次等。因此,大家不应单以收生成绩去比较经联招和非联招途径的入学申请。各大学在评核持不同学历的申请人方面,均已累积丰富经验,而且会持续监察以不同学历获录取的学生在入学后的相对成绩和学术表现,以确保对不同学历的收生门槛水平一致。本局了解各大学并没有采用任何公式,换算和比较不同学历和非学术成就。
 
2018年7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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