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题:有关安老院舍的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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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市民指出,政府就安老服务宿位订立服务质素标准(例如院友人均楼面面积及人手比例)时,往往偏重非资助安老院舍营运者的意见,而由于营运者声称实施民间团体提出的改革方案会导致安老院舍倒闭潮,政府对该等方案置若罔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安老服务宿位供应的下述资料(以表列出):
(一)过去十个财政年度,每年非资助安老服务宿位的下述资料:(i)院舍数目(及当中参加改善买位计划院舍的数目)、(ii)宿位数目(及当中参加改善买位计划院舍提供的宿位数目)、(iii)院友人数(及当中属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受助人的人数)、(iv)宿位空置率,以及(v)院友人均楼面面积;
(二)过去十个财政年度,每年分别有多少间非资助安老院舍开业及结业,以及所涉宿位数目(及当中参加改善买位计划院舍提供的宿位数目);
(三)过去十个财政年度,每年资助安老服务宿位的下述资料:(i)轮候人数、(ii)平均轮候时间、(iii)长者在轮候该等宿位期间逝世的人数,以及(iv)撤回的申请数目;
(四)过去十个财政年度,每年在接受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评估时表示愿意及不愿意选择改善买位计划下甲一级及甲二级宿位分别的长者人数和原因;及
(五)自(i)鼓励发展商在新私人发展物业内提供安老院舍院址计划、(ii)广东院舍住宿照顾服务试验计划,以及(iii)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别计划推行以来,该等计划在每个财政年度分别的下述资料:提供的宿位数目、该等宿位的空置率及平均轮候时间,以及有关院舍的院友人均楼面面积及人手比例?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二○○八至○九至二○一七至一八年度提供非资助安老院舍照顾服务的院舍数目及非资助宿位名额的资料载于附件一。
二○○八至○九至二○一七至一八年度60岁或以上居于非资助院舍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综援)受助人数目如下:
年度 | 60岁或以上居于非资助院舍的综援 计划受助人数目(注) |
---|---|
二○○八至○九 | 24 330 |
二○○九至一○ | 24 920 |
二○一○至一一 | 25 179 |
二○一一至一二 | 24 902 |
二○一二至一三 | 24 688 |
二○一三至一四 | 25 705 |
二○一四至一五 | 25 004 |
二○一五至一六 | 24 340 |
二○一六至一七 | 24 434 |
二○一七至一八 | 24 607 |
注:数字为该年度于三月底的受助人数目。社会福利署(社署)没有备存综援受助人居于不同类别的非资助院舍的数字。上述数字同时包括居于非资助安老院舍及残疾人士院舍的受助人数目。
社署并未有系统地整存非资助安老院舍照顾服务的入住人数、宿位空置率及院舍人均面积的资料。于二○一八年三月底,参加「改善买位计划」的私营安老院及没有参加该计划的私营安老院的平均入住率分别为百分之九十一及百分之八十三。目前,不同类别的安老院均有提供非资助宿位,包括津助、合约、自负盈亏及私营院舍,这些院舍的住客人均楼面面积一般介乎最低的六点五平方米至最高的24.8平方米。
(二)二○○八至○九至二○一七至一八年度,就提供非资助宿位的安老院舍而言,开业及结业的院舍数目和涉及的宿位数目的资料载于附件二。
(三)二○○八至○九至二○一七至一八年度各类受资助安老院舍宿位的平均轮候时间载于附件三。
二○○八至○九至二○一七至一八年度轮候资助安老院舍宿位的人数及于轮候期间逝世或撤回申请的人数如下:
年度 |
轮候资助安老院舍宿位的人数 | 于轮候期间逝世的人数 | 于轮候期间撤回申请的人数 |
---|---|---|---|
二○○八至○九 | 24 168 | 4 372 | 2 256 |
二○○九至一○ | 25 815 | 4 573 | 2 419 |
二○一○至一一 | 26 751 | 4 844 | 2 540 |
二○一一至一二 | 27 888 | 4 797 | 2 473 |
二○一二至一三 | 28 818 | 5 146 | 2 778 |
二○一三至一四 | 29 435 | 5 262 | 2 182 |
二○一四至一五 | 31 349 | 5 675 | 2 199 |
二○一五至一六 | 33 368 | 5 774 | 2 243 |
二○一六至一七 | 35 931 | 6 027 | 2 172 |
二○一七至一八 | 37 911 | 6 611 | 2 191 |
(四)二○○八至○九至二○一七至一八年度轮候资助护理安老宿位及当中表示愿意接受「改善买位计划」下资助宿位的人数如下:
年度 |
轮候资助护理安老宿位的人数 (一) |
在(一)中,表示愿意接受「改善买位计划」下资助宿位的人数 (二) |
---|---|---|
二○○八至○九 | 17 948 | 1 264 |
二○○九至一○ | 19 556 | 1 313 |
二○一○至一一 | 20 342 | 1 119 |
二○一一至一二 | 21 432 | 1 205 |
二○一二至一三 | 22 546 | 1 313 |
二○一三至一四 | 23 216 | 1 196 |
二○一四至一五 | 25 304 | 1 490 |
二○一五至一六 | 27 365 | 1 611 |
二○一六至一七 | 29 672 | 1 745 |
二○一七至一八 | 31 358 | 1 753 |
社署没有备存长者表示愿意接受「改善买位计划」下资助宿位的原因,以及表示不愿意接受该些宿位的人数及原因的资料。
(五)政府在二○○三年七月推出「鼓励在新私人发展物业内提供安老院舍院址计划」。根据该计划,在进行契约修订、换地以及私人协约方式批地的土地交易时,如果发展商愿意加入一些契约条款,拟发展的合资格安老院舍处所可获豁免缴付地价。该计划推出至今,地政总署共批出一份申请。有关发展商与地政总署于二○一二年十二月签署有关换地协议,兴建一所提供290个宿位的安老院舍。有关发展商现正进行院舍的建筑及装修工程。
社署自二○一四年六月起推行「广东院舍住宿照顾服务试验计划」(试验计划),向两间位于深圳盐田和肇庆、并由香港非政府机构营运的安老院舍购买宿位,让正在轮候香港资助护理安老宿位的长者自愿选择入住。试验计划可提供400个宿位,但每年实际购买宿位的数目会按参加试验计划的人数而定。截至二○一八年三月底,共有180名长者曾参加试验计划。参与试验计划的两间院舍在确保服务质素和达到与社署签订的服务协议内的规定和服务表现标准要求的大前提下,可灵活安排适当人手。社署没有备存该两间院舍的人手比例及人均面积资料,惟该两间院舍均已获得由香港老年学会管理的「香港安老院舍评审计划」的认证,而该评审计划已获得香港认可处的认可。
政府于二○一三年九月推出「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别计划」,鼓励非政府机构透过扩建、重建或新发展,更好利用其土地,提供或增加政府认为有殷切需求的福利设施,特别是增加安老和康复服务名额。截至二○一八年五月底,有一个涉及安老院舍照顾服务的项目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度完工并投入服务。该项目提供120个持续照顾护理安老宿位(包括资助及非资助宿位)。有关非政府机构在确保服务质素和达到《津贴及服务协议》所订明的服务量标准及成效要求的大前提下,可灵活调配拨款和安排适当人手,以营运相关的安老院舍。
完
2018年7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40分
香港时间17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