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工业邨金属加工厂排放超标废水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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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生热浸锌有限公司位于元朗工业邨的厂房将未经妥善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到公用污水渠,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被判罚款15,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人员去年十二月收到投诉表示上述厂房非法排放废水,于晚上到元朗工业邨该热浸锌厂房突击巡查,发现厂方未有妥善收集废水至处理设施,而直接将工业废水排放至公共污水渠。环保署人员随即抽取废水样本,化验结果证实其铁及锌含量浓度分别为每公升5 200毫克和4 400毫克,超出该厂房《水污染管制条例》牌照的排放上限207及879倍。环保署经调查搜证后,向该涉䅁公司提出检控。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业界必须妥善收集及处理工业废水,确保废水符合污水排放牌照订定的标准才排放至公用污水渠。排放高浓度含重金属工业废水,会影响政府污水处理厂的运作。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任何人士排放不符合牌照规定的工商业污水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