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乡泰式餐厅非法排放废水入河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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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朗八乡粉锦公路的泰式餐厅「泰潮」排放未经妥善处理的废水到附近河流,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被判罚款58,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去年十二月接获市民投诉后,派员到该食肆进行突击巡查,发现该食肆将未经妥善处理的废水排放入附近河道。环保署经搜证后,按《水污染管制条例》检控该餐厅经营者—泰潮(环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涉案位置属未铺设污水管地区,任何人士将未经妥善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会污染附近河道及影响公众卫生。发言人提醒所有食肆负责人,必须设有污水处理设施以妥善处理所产生的污水,以免污染环境。
   
  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任何人士排放污水进入河道即属违法。初犯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其后再犯最高可被处罚款四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