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因欠薪及未有履行劳资审裁处判令被判处社会服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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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快互联网物流(香港)有限公司的两名董事因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没有支付雇员工资及履行劳资审裁处(劳审处)的判令,被劳工处检控。有关董事早前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控罪,法院命令有关董事须经法庭向四名雇员支付拖欠的款项,合共约十三万四千元。两名董事于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分别被判处80小时社会服务令。

  上述公司没有按《雇佣条例》的规定,在雇佣合约终止后七天内支付两名雇员的工资。该公司亦没有在劳审处裁断款项到期日后十四天内,根据判令支付款项予四名雇员(包括上述两名雇员),涉及款额合共约十三万四千元。该公司是在其董事的同意、纵容或归因于他的疏忽下而触犯上述罪行,故有关董事被定罪。

  劳工处发言人说:「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及相关负责人员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从《雇佣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工资给雇员,以及按照劳审处或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的判令支付雇员裁断款项。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会严厉执行《雇佣条例》,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