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突击搜查涉嫌非法售卖未经注册药剂制品零售店(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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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根据市民投诉,在上述零售店购得多款产品样本化验。政府化验所的检验结果显示,三款产品的样本含有未标示第1部毒药,分别为:
产品名称 | 发现含有的第1部毒药 | |
1. | 藏药癣毒王草本乳膏 | 「丙酸氯倍他索」及「咪康唑」 |
2. | 苗家毒癣膏 | 「丙酸氯倍他索」、「咪康唑」及「酮康唑」 |
3. | 苗药皮癣王喷剂 | 「咪康唑」 |
警方在行动中拘捕两名31岁及61岁女子,她们涉嫌非法售卖及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卫生署正继续有关调查。
「丙酸氯倍他索」是用于治疗炎症的类固醇物质,不当或过量使用类固醇会引致皮肤问题及全身性副作用如圆脸、高血压、高血糖、肌肉萎缩、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及骨质疏松等。含有「丙酸氯倍他索」的产品只可在医生指示下使用,并凭医生处方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出售。「咪康唑」及「酮康唑」用于治疗真菌感染,副作用包括局部皮肤刺激及过敏反应。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所有药剂制品均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售卖。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发言人说:「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成分或来历不明的产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安全、品质及效能均未获保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市民应停止使用,如有怀疑或用后感到不适,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
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56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完
2018年6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07分
香港时间18时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