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三题: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范国威议员的提问和署理创新及科技局局长钟伟强博士的答覆:
 
问题:

  政府于上月宣布推出为期三年的科技人才入境计划,为输入海外及大陆科技人才实施快速处理安排。关于按各入境计划来港的人士取得香港居留权的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分别透过优秀人才入境计划、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及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和获批来港的人数各有多少,以及按该等计划来港并于过去三年内取得香港居留权的人数为何(按大陆居民及其他地区居民列出分项数字及百分比);
 
(二)鉴于香港科技园公司及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会负责检视由其租户、培育公司、承批人或用户提交的科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并就有关申请向创新科技署(创科署)提出建议,这两间公司及创科署考虑有关申请时所用准则及所按机制为何;及
 
(三)鉴于在科技人才入境计划下,创科署会考虑不符合相关学历要求,但在特定范畴上具备良好技术、经证明具专业能力或有关经验和成就的科技人才的入境申请,该署考虑该类申请时所用准则及所按机制为何;有何具体措施确保这计划可招揽本港所需的科技人才,而不会只是大陆居民取得香港居留权的捷径?

答覆:
 
主席:
 
  就范国威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根据入境事务处(入境处)提供的资料,过去三年,根据优秀人才入境计划、输入内地人才计划、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及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及获批来港人士的统计数字列于附表一。

  而过去三年,根据提问涉及的各项入境计划获批来港人士取得居留权的统计,按申请人申请居留权时的居港身分划分的数字,列于附表二。

  入境处没有备存取得居留权人士的所属地区的分项统计数字。

(二)及(三)经科技人才入境计划(计划)来港的人士,必须由提出申请的科技公司或机构聘请,并在香港主要从事生物科技、人工智能、网络安全、机械人技术、数据分析、金融科技及材料科学的七个科技领域的研发工作。在学历方面,他们须持有具特别认受性的大学所颁授的科学、科技、工程或数学(STEM)学科学位。「具特别认受性的大学」是指QS世界大学排名榜、伦敦时报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榜及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最新公布与STEM相关的排行榜上首100间大学。持有学士学位者须具备最少一年在相关科技范畴的工作经验,持有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则没有工作经验的要求。

  不符合上述学历要求,但在特定范畴上具备良好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或有关经验和成就的人士,若有文件可作证明,仍可基于特别的理据按个别情况予以考虑。

  香港科技园公司(科技园公司)及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数码港)在收到其租户或培育公司的配额申请后,会检视申请科技公司或机构所提供的资料,然后向创新科技署提供意见。创新科技署会在考虑科技园公司及数码港提出的意见后,决定是否批出配额。

  每个配额申请会基于以下考虑因素,因应个别情况予以审批:

(i)所物色的科技人才需要具备的知识或技能是否与申请公司或机构的科技活动匹配;
(ii)申请公司或机构所申请的配额数目是否具备充分理据,考虑因素包括申请公司或机构的经营规模、地点及扩展计划等;
(iii)申请公司或机构在聘用相关科技范畴的本地人才方面是否确实有困难;以及
(iv)所需的非本地人才的学历资格或其他专业知识及薪酬福利是否合适。

  计划其中一个主要规定,是要求申请的科技公司或机构在申请配额的阶段,证明本港缺乏或不能轻易觅得具备相关技能、知识或经验的人才。这做法是要确保计划能有效协助科技公司或机构从全球各地招揽本地缺乏的科技人才来港从事研发工作。

  根据计划来港的人士,与根据上文其他入境计划来港的人士一样,如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香港法例申请香港居留权。计划并不会成为申请香港居留权的捷径。
 
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5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