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吸烟(公众卫生)(订明资讯)令》过渡期今日结束
************************
  卫生署控烟办公室(控烟办)今日(六月二十日)提醒业界和市民,由明日(六月二十一日)开始,所有在本港出售的烟草产品的封包或零售盛器上必须印有《吸烟(公众卫生)(订明资讯)令》(命令)所订定的新健康忠告式样。

  经参考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及海外经验,政府于二○一七年修订烟草产品封包或零售盛器上健康忠告的法定要求。主要更改包括:

(1)健康忠告图像的面积由至少覆盖封包或零售盛器上最大的两个表面的50%增加至85%;
(2)把健康忠告的式样数目由六个增加至12个;及
(3)在封包或零售盛器上加入新的警告信息及戒烟热线电话号码。

  命令于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生效,随即开始为期六个月的过渡期,并于今日结束。

  为协助业界了解命令的内容及遵守其要求,控烟办已拟备并派送了相关指引及载有健康忠告图像档案的数码多功能光碟予业界。此外,控烟办亦已分别于二○一七年十二月、二○一八年三月及二○一八年五月致函包括零售商在内的相关持份者,提醒他们新的法例要求。政府会监察市面上的烟草产品遵行新健康忠告要求的情况。

  卫生署呼吁吸烟人士为个人及他人健康着想,尽快戒烟。有意戒烟的市民可致电卫生署综合戒烟热线1833 183。热线由注册护士接听,可为吸烟人士提供专业的戒烟辅导,有需要时会转介个案至合适的社区戒烟服务机构作进一步跟进。
 
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0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