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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修订)规例》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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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八日)在宪报刊登《2018年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以更新食物中金属杂质含量的相关标准。
   
  政府发言人说∶「修订旨在加强保障公众健康、提高规管工作的成效,和让香港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
   
  「《修订规例》内的标准参考了食品法典委员会有关食物中金属污染物的最新标准、其他经济体的相关标准、本地的食物消费模式及饮食习惯和风险评估结果等因素。」
   
  《修订规例》把金属污染物的数量由现时的七种增至14种,而适用于不同食物和食物组别的金属污染物上限的数目由现时的19个增至144个。《修订规例》亦为个别食物和食物组别加入定义、取缔或删除了过时的条文,并为如何在乾燥、脱水或浓缩处理的食物和复合食品应用上限订定原则。《修订规例》亦加入过渡性条文,为不同类别的食物提供不同的宽限期。
   
  发言人指∶「由于建议的上限与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和订定食物中污染物上限的原则基本上一致,修订应不会影响香港的整体食物供应。此外,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的恒常食物监察计划和额外进行的基线研究结果亦显示,本地市场所出售的食物中的金属污染物含量大致符合建议的上限。」
   
  《修订规例》将于二○一八年六月十三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2018年6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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