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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为单亲家庭提供的支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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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铨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法庭颁布离婚令的个案数目由一九九一年的6 295宗上升至二○一六年的17 196宗,升幅为一点七倍。此外,二○一六年全港有73 428名单亲人士,当中超过三成有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另一方面,现时社会福利署(社署)辖下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向单亲家庭提供社会服务。然而,有评论指出,现时服务中心为单亲家庭提供的服务不全面和不持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各服务中心处理单亲人士求助的个案数目,并按(i)服务地区及(ii)求助事项类别列出分项数字及其占总数的百分比;该等个案的平均处理时间;服务中心按甚么准则作结案决定;

(二)每间服务中心现时的(i)人手编制、(ii)平均每名社工处理的个案数目,以及(iii)每年的营运开支为何;社署有否定期检讨服务中心的营运情况及人手编制;

(三)鉴于现时服务中心以地区为本的方式提供服务,居于不同服务地区的离异夫妇双方的个案,是否会交由来自不同服务中心的社工处理;如是,当局如何确保有关社工有良好沟通,以全面地评估该等离异夫妇的需要;

(四)鉴于社署会于本财政年度设立五间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一站式共享亲职支援中心(支援中心),每间支援中心的(i)地址、(ii)每年的开支预算,以及(iii)人手编制为何;

(五)二○一六年九月展开的子女探视服务先导计划至今已就多少宗个案提供服务;鉴于社署拟把该计划恒常化,并把有关服务纳入支援中心的服务范畴,有关的详情及推行时间表为何;

(六)会否设立专职服务单位(例如单亲家庭一站式支援中心),为离异家庭提供全面的支援服务;及

(七)鉴于单亲家庭面对的一项主要问题是被拖欠赡养费,政府会否考虑设立赡养费管理机构或监察机制,以协助解决该问题?

答覆:
 
主席:
 
  在征询民政事务局的意见后,我现就问题的各部分综合答覆如下:

(一)过去五年,社会福利署(社署)辖下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涉及单亲家庭的个案数目及其占所有个案的百分比表列如下:
 
年度(注) 涉及单亲家庭的个案 占所有个案的百分比
二○一三至一四 4 690 百分之十九点二零
二○一四至一五 4 546 百分之十八点五二
二○一五至一六 4 312 百分之十七点五九
二○一六至一七 4 134 百分之十七点一五
二○一七至一八 4 260 百分之十七点零七
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至二○一六至一七年度为该年度于三月三十一日的个案数字。二○一七至一八年度则为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个案数字。

  社署没有备存单亲家庭个案中,按服务地区及求助事项的分类数字。
 
  服务中心社工经检视并确立有关人士及家庭不需要接受进一步支援后,社工会在有关人士同意下终结个案。如有关人士及其家庭于个案终结后,因情况改变而有其他服务需要,可再向服务中心寻求协助。社署没有备存处理这类个案的平均时间。

(二)社署会根据地区的服务需要及特点,为服务中心安排合适的人手,包括中心主任(社会工作主任职级)、前线社会工作者(包括助理社会工作主任、高级社会工作助理及社会工作助理)及辅助人员(包括助理文书主任、文书助理及二级工人)。现时,按地区的服务需要、个案复杂性及个案量安排,每间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数目为21至36名。
 
  因应个案性质日趋复杂,社署自采用综合家庭服务模式以来,不时为服务中心增加社工人手资源。为及早引入共享亲职和父母责任的概念,透过地区层面的协调,提升父母应对离婚的能力以及加强家庭功能,社署会于二○一八至一九年度增加服务中心的人手,让服务中心的社工由二○○四至○五年度的679名增至二○一八至一九年度的833名。社署会继续密切留意服务中心的工作量及人手情况,并在有需要时增拨资源。
 
  政府于二○一八至一九年度就社署及非政府机构营办的服务中心的预算开支为10.134亿元。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度(截至二○一七年十二月底),每名服务中心社工平均每月处理的个案数目为36.5宗。

(三)如有关离异家庭个案涉及的家庭成员居住在不同地域范围,服务中心社工会在获得有关人士的同意下,与服务同一离异家庭但隶属不同服务单位的社工联络。两个单位的社工会作出交流及协调,全面评估有关人士及其家庭的需要,按他们的最佳利益考虑,安排联合面见、探访或个案会议,并安排父/母及其子女参与特别为他们而设的小组及活动,为离异家庭提供适切的服务和协助。

(四)及(五)为加强对已/正办理离婚/分居的父母及其子女提供共享亲职支援,社署计划最早于二○一八年第四季在全港五个区域(即香港区、九龙东区、九龙西区、新界东区及新界西区)各设立一个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一站式共享亲职支援中心,服务包括共享亲职辅导、亲职协调、有系统的亲职小组或活动、儿童为本的辅导/小组或活动,以及子女探视等。同时,社署现正评估由香港家庭福利会负责营办的子女探视服务先导计划(先导计划)的成效,并计划将先导计划纳入新的共享亲职支援中心。截至二○一八年四月中旬,先导计划共为105宗个案提供服务。
 
  上述服务计划现正处于筹划阶段,详情有待落实。

(六)社署没有计划设立单亲家庭一站式支援中心,惟社署会继续致力透过服务中心,以及将设立的共享亲职支援中心,为单亲及离异家庭提供全面的支援服务。

(七)民政事务局表示,政府一直致力提高收取赡养费和执行赡养令制度的成效,至今已采取的措施包括放宽有关法院发出扣押入息令的规定、向拖欠赡养费的支付人征收利息或附加费等,并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政府会透过家庭议会委聘机构进行顾问研究,探讨各项与婚姻和离婚有关的事宜,包括赡养费管理局的建议,以便考虑未来路向。研究预计在二○一八年年中展开。
 
  在进行该项顾问研究的同时,政府会继续检讨和推行适当的措施,以协助执行赡养令的工作。这些措施包括调高可获豁免法律援助署署长第一押记的每月赡养费款额、简化法律援助申请人在追讨赡养费欠款的转介程序,以及继续推出宣传和教育活动。
 
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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