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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传染病跨境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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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胡志伟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市民关注,随着香港和内地的居民接触日益频繁,传染病跨境传播的风险日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每年确诊感染四种多重耐药性细菌(即耐万古霉素肠球菌、超广谱β-内酰胺酶耐药性细菌、耐多药鲍氏不动杆菌及耐药性金黄葡萄球菌)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并按医院联网、医院名称及病人求诊原因列出分项数字;
 
(二)是否知悉,第(一)项的个案当中,分别有多少宗的感染途径怀疑涉及(i)曾在内地求医的内地居民及(ii)回港求医的定居内地港人,并按医院名称列出分项数字;
 
(三)过去五年每年由跨境运输工具营运人及各口岸办公室人员向当局呈报的怀疑传染病个案数目,并按传染病名称列出分类数目,以及每宗个案的详情;及
 
(四)过去五年每年香港、澳门及广东省有关当局按传染病通报机制互换的资料的详情,包括疾病名称、个案数目、死亡人数、年龄组别及病原体;该等资料分别涉及多少宗《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附表1所列传染病个案,以及附表2所列传染性病原体所引致的传染病个案?
 
答覆:
 
主席:
 
(一)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一般以耐药比率(即细菌中呈耐药性的百分比)表示多重耐药性细菌在公立医院出现的情况。过去五年公立医院的多重耐药性细菌的耐药比率,详情列于附件一。医管局没有备存多重耐药性细菌个案的病因的统计资料。
 
(二)医管局没有备存有关的统计资料。
 
(三)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中心)港口卫生处一直于各口岸,包括香港国际机场、海港及陆路等口岸,设置红外线热像仪对入境人士进行体温监测,以执行健康监察措施。乘搭跨境运输工具的旅客必须经过各口岸的体温监测设施入境。若发现怀疑传染病个案,中心会转介医疗机构跟进,当中怀疑患上严重传染病(例如禽流感或中东呼吸综合症)的人士会被中心直接转介公立医院跟进。
 
  由二○一四年至二○一八年三月期间,于各口岸经港口卫生处人员发现怀疑染上严重传染病而转介至公立医院的个案数目列于附件二,当中未有确诊个案。
 
(四)香港特区政府早于二○○五年已与前国家卫生部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社会文化司签署了《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合作协定》。三方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资讯通报、应急处置的协调联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技术、培训及科研等方面加强合作和交流。另外,卫生署并于二○○六年与前广东省卫生厅和澳门卫生局签订《粤港澳三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合作协议》,在传染病资讯通报、监测与预警等方面合作,以提高联防联控之能力。
 
  中心过去一直按机制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前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澳门卫生局保持密切联系和合作。香港、内地(特别是广东省)及澳门三方就传染病监测数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应急方面互相通报。
   
  三方定期交换传染病监测数据,当中香港会把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下法定须呈报的50种传染病按月统计数字通报内地和澳门,详情列于附件三。就一些内地和澳门输入的传染病个案,如食物中毒、退伍军人病、登革热、人类感染禽流感等,中心会适时通报内地和澳门作跟进调查和实施需要的防控工作,藉此提高三方应对传染病的防控能力。中心亦会就内地和澳门通报的有关涉及香港的个案作跟进调查。另外,三地会就一些重要的公共卫生事件和严重传染病个案(包括人类感染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症、黄热病、鼠疫、寨卡病毒感染等)交换信息,中心并将有关资讯包括新闻稿适时通报内地和澳门,令三方能共同评估风险,达致有效控制疾病传播。
   
  香港与内地及澳门多年来维持稳定和有效的合作机制,三方透过电话、电邮及传真等查询及通报各种传染病资讯,此亦属中心调查和监测传染病个案的恒常工作之一。上述与内地及澳门的个案通报沟通在二○一三至二○一七每年约有180至760多次,当中大部分是涉及人类感染禽流感个案,其次是退伍军人病和寨卡病毒感染个案。
 
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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