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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对单亲家庭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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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克勤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心理学家指出,来自单亲家庭的儿童容易产生复杂情绪,因此较容易做出极端的行为。另一方面,自政府于二○○四年停止向五间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单亲中心发放资助后,单亲家庭所需服务由社会福利署(社署)辖下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提供。然而,有关注单亲家庭的团体向本人反映,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缺乏针对性,未必切合单亲家庭的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过去三年,每年全港单亲家庭数目及其子女的总数;若有,数字为何;过去三年,服务中心处理的求助个案当中,涉及单亲家庭的个案的数目及百分比;

(二)向服务中心求助的单亲家庭需要甚么支援,以及服务中心向它们提供甚么服务;

(三)服务中心向来自单亲家庭并有情绪问题的儿童提供甚么支援;

(四)过去三年,有否检讨现行向单亲家庭提供的支援服务是否足够及有关安排是否适切;若有,结果为何;

(五)鉴于社署计划于本财政年度内于港岛、九龙东、九龙西、新界东及新界西每区设立一个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共享亲职支援中心,专职为离异父母及其子女提供服务,该等中心的设立时间表及其提供的服务的详情为何;及

(六)会否考虑重新资助非政府机构开设单亲中心;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我现就问题的各部分综合答覆如下:

(一)根据二○一一年人口普查及二○一六年中期人口统计的结果,本港的单亲人士数目以及单亲人士的18岁以下子女数目如下:
 
  二○一一年(注一) 二○一六年(注一)
单亲人士数目 81 705 73 428
单亲人士的18岁以下子女数目 103 937 93 943
注一:资料来源:香港政府统计处《2016年中期人口统计主题性报告:单亲人士》报告内的表8.1及表8.2载有二○一一年及二○一六年的单亲人士数目及单亲人士的18岁以下子女数目。

  过去三年,社会福利署(社署)辖下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涉及单亲家庭的个案数目及其占所有个案的百分比表列如下:
 
年度(注二) 涉及单亲家庭的个案 占所有个案的
百分比
二○一五至一六 4 312 百分之十七点五九
二○一六至一七 4 134 百分之十七点一五
二○一七至一八 4 260 百分之十七点零七
注二:二○一五至一六年度及二○一六至一七年度为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的个案数字,二○一七至一八年度则为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个案数字。

(二)及(三)单亲家庭个案所需要的支援包括管教子女的技巧、巩固亲子关系、处理儿童情绪问题,以及家长和其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等。

  服务中心关注单亲家庭的服务需要,并透过及早识别和介入,提供适时支援,以提升家庭的正面功能。服务中心为单亲家庭提供的支援服务如下:

综合家庭服务

  服务中心为有需要的个人或家庭(包括单亲家庭及来自单亲家庭并有情绪问题的儿童)提供一系列预防、支援和补救性的福利服务,包括家庭生活教育、亲子活动、谘询服务、义工培训、外展服务、小组及活动、深入辅导、经济援助及转介服务等。为切合单亲家庭的需要,服务中心会举办特别为他们而设的小组及活动(例如互助小组和讲座等),为他们提供适切的服务(包括如何有效教养子女、处理儿童情绪问题及积极面对生活挑战等)。

  另外,如有关儿童因情绪问题而受困扰,服务中心的社工会因应他们情况,提供适切的支援,包括深入的情绪辅导。如儿童经社工评估为有需要接受临床心理服务,社工会作出转介,让有需要的儿童获得合适的心理辅导服务。

家庭支援计划

  社署透过服务中心及相关服务单位提供更深入的支援和外展服务,主动接触及提供服务予那些难于接触而有需要的个人或家庭,例如易受家庭暴力、精神病和社会疏离问题影响而又不愿意求助的家庭(包括单亲家庭)。

(四)及(六)过去三年,社署并没有就向单亲家庭提供的支援服务进行检讨,惟社署曾于更早的时间委托香港大学进行一项家庭服务检讨顾问研究,其检讨的范畴包括为单亲家庭提供的支援服务。在检讨的过程中,顾问团曾与单亲中心的服务使用者会面,搜集他们的意見。

  检讨报告指出以小规模独立方式运作的中心(包括于二○○四年社署停止发放资助的五间单亲中心),其服务和资源运用出现一定程度的分割及重叠,因而未必能符合成本效益,其地点亦未必方便大部份使用者。整体而言,顾问团建议以综合模式提供家庭服务,基本原则包括:「方便使用」、「及早识别」、「整合服务」和「伙伴关系」。此类由社署或受资助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把传统的家庭服务引入以社区为基础的概念,并透过汇聚较大的资源,延展服务时间,相比独立运作的单亲中心,能更有效地提供更方便的支援服务予有需要的家庭,包括单亲家庭。

  因此,社署没有计划重开单亲中心,惟社署会继续致力透过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服务模式为单亲家长/家庭提供整合的服务,包括除了提供单亲中心的服务外,亦提供单亲中心所没有的额外服务(例如提供深入辅导和安排接受临床心理辅导等)。

(五)社署计划最早于二○一八年第四季设立五间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共享亲职支援中心,专职为离异父母及其子女提供服务,包括共享亲职辅导、亲职协调服务、有系统的亲职小组或活动、儿童为本的辅导/小组或活动,以及子女探视服务等。有关服务现正处于筹划阶段,详情有待落实。
 
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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