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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为农地上的物业评估差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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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胡志伟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的书面答覆:

问题:

  审计署署长在二零一六年四月发表的《审计署署长第六十六号报告书》中,建议差饷物业估价署(估价署)寻求地政总署协助,提供地政总署在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非法改变农地及相关建筑物用途的个案资料,以便估价署及早对不符合豁免差饷资格的个案采取适当行动。为此,估价署与地政总署自二零一六年五月起设立通报机制(通报机制),新界各分区地政处会把其就农地上违规构筑物发出的警告信抄送估价署,而估价署会优先处理应课差饷租值较高的土地及物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新界有多少个农地地段上的物业已评估差饷;该等物业每年应缴差饷的(i)总和、(ii)平均数及(iii)每个10等分组别的平均数为何;

(二)过去五年每年分别有多少个农地地段(i)因已改作非农业相关用途而不再获豁免评估差饷,以及(ii)因改回作农业相关用途而重新获豁免评估差饷;

(三)过去五年每年估价署就农地地段的物业发出多少份《物业详情申报表》(《申报表》),以及当中获业权人/占用人交回的数目及百分比为何;估价署对没有正确填写及准时交回《申报表》的个案采取的跟进行动的详情,以及该等个案的数目为何;

(四)元朗横洲公共房屋发展、元朗南发展及洪水桥新发展区三个发展规划分别的下述资料:(i)涉及的农地地段数目、(ii)已改作非农业相关用途但仍未完成评估差饷的地段数目、(iii)已评估差饷的农地地段上物业的数目,以及业权人去年须就该等物业缴交的差饷的(1)总和、(2)平均数及(3)每个10等分组别的平均数;

(五)鉴于由通报机制设立至本年三月底,估价署共收到涉及约2 600个农地地段的警告信副本,估价署现时已就该等地段上多少个物业评估差饷或发出《差饷征收通知书》;由分区地政处发出警告信至估价署发出《差饷征收通知书》,平均需时多少个工作天;

(六)地政总署有否就巡查工作制订目标,以确保不会因未有及时执法而令政府少收差饷;及

(七)除设立通报机制外,估价署采取了什么措施回应上述审计报告的建议;过去三年,估价署在为农地上的物业评估差饷的人手及资源有何变化?

答覆:

主席∶

  《差饷条例》第36(1)条列出可获豁免评估差饷土地和物业的类别和情况,当中农地及其上与农地相关用途的建筑物,可获豁免评估差饷。获豁免评估差饷的物业并不会记录于差饷估价册。若农地或位于其上的建筑物已改作非农务作业相关用途,不论有否违反其他规定或已获改变用途许可,均不再获豁免评估差饷,有关资料亦因而会记录于差饷估价册。

  就胡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过去五年,已获评估差饷的新界农地地段的物业数目、未扣除差饷宽减前的应缴差饷总额和平均缴交金额,请见附件的表一。

  过去五年,按应课差饷租值划分的新界农地地段物业,在未扣除差饷宽减前的应缴差饷平均金额,请见附件的表二。

(二)过去五个财政年度,因已改作非农务作业相关用途而不再获豁免评估差饷,以及因改回农务作业相关用途而重新获豁免评估差饷的新界农地地段物业数目,请见附件的表三。

(三)差饷物业估价署(估价署)在每年重估差饷前,会向物业差饷缴纳人发出「物业详情申报表」(表格R1A),但一般不会就没有刊载于估价册上的农地地段发出申报表。不过,估价署会每月检视城市规划委员会批出的规划许可,跟进涉及更改农地用途的个案。地政总署辖下各新界地政处亦会就私人地段发出的修订租约和短期豁免书向估价署提供每月报表,以便估价署适时进行差饷评估工作。

(四)由于获豁免评估差饷的物业没有记录于差饷估价册上,估价署没有备存在元朗横洲、元朗南发展及洪水桥新发展区内豁免评估农地地段的统计资料。至于在上述三个区内已评估差饷农地地段的相关资料,请见附件的表四。

  截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按应课差饷租值划分并位于元朗横洲、元朗南发展及洪水桥新发展区农地地段的物业,在未扣除差饷宽减前的应缴差饷平均金额,请见附件的表五。

  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底,根据估价署接获新界地政处就农地违规构筑物发出警告信的资料,约有150个位于上述三个区内的农地地段已改作非农务作业相关用途,并有待估价署完成有关差饷评估。

(五)至(七)根据集体政府租契(前称「集体官契」),任何人未经批准均不得在旧批农地上搭建构筑物。按照现行程序,地政总署会巡查经常违契的黑点,及因应收到投诉或转介,跟进未经批准搭建构筑物的个案。如发现在私人农地上有未经批准的构筑物,地政总署会向有关业权人发出警告信,要求纠正违契情况。

  审计署署长在二零一六年四月发表的第六十六号报告书建议估价署寻求地政总署协助,提供地政总署在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非法改变农地及相关建筑物用途的个案资料,以便估价署及早对不符合豁免差饷资格的个案采取适当行动。

  估价署已落实审计署的建议,与地政总署设立通报机制。自二零一六年五月起,新界各区的地政处在执法时如发现农地有违规构筑物,会向估价署提供所发出的警告信副本。为更有效处理这些个案,估价署于二零一七年四月成立专责队伍,跟进相关土地的差饷评估工作,并优先处理应课差饷租值较高的土地及物业。自有关通报机制设立后,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底,估价署接获涉及约2 600个农地地段的警告信副本,并处理了约560个农地地段的个案。有关个案的差饷评估,从现场视察日起计算,平均约需45个工作天完成。
 
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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