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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本地船只停泊处及登岸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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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俊贤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渔民反映,现时有一些小型渔船基于受牌照规定所限或容易与其他船只碰撞等原因,以致未能在避风塘内停泊,这些渔民唯有在避风塘外围及防波堤等地方停泊渔船。由于该等停泊位置缺乏上落船设施,渔民只能以攀扶岸边大石、跨过其他小型渔船及使用横水渡和浮台等颇危险的方式上落船,曾有渔民在上落船期间堕海或受伤。本人曾向海事处建议参考本地游艇俱乐部及世界各地的相关做法,在避风塘增设供小型渔船停泊的浮桥,但海事处以该建议牵涉多个部门的工作范畴及现时没有政策支持为由而拒绝。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渔民采用上述颇危险方式上落停泊在避风塘外围及防波堤的渔船是否普遍的情况,以及此情况有否严重危及他们和别人的人身安全;如有评估而结果为是,当局何以未有采取措施解决该问题;如没有评估,原因为何;
 
(二)现时哪个政府部门负责考虑在避风塘增设上述浮桥的建议;会否成立由相关政策局领导的跨部门工作小组,研究该建议及协调相关工作;
 
(三)鉴于有不少小型渔船渔民反映各区避风塘的泊位严重不足,当局会如何改善有关情况;
 
(四)过去三年,本地领牌船只长度为10米以下及10至15米的数目分别为何;过去三年,全港各避风塘的上落位数目为何;有否评估全港各避风塘的登岸设施每月可供多少船次使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鉴于政府在回覆本人于二○一六年七月十三日提出的质询时表示,调查显示屯门区内三个登岸设施仍有空间供更多船只使用,足以应付现时及可见将来的需求,有关调查的详情(包括所采用的准则)为何;及
 
(六)鉴于现时有部分渔船按法例不得驶进避风塘,但某些鱼类批发市场及重要渔业设施却只可经避风塘到达,当局如何协助该等渔民销售鱼获及获取补给?
 
答覆:
 
主席:
 
  就何俊贤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根据现行法例,除禁止用作碇泊用途的水域外,本地船只的船东及船长可因应船只的运作需要及各水域的使用情况,把船只碇泊在香港水域内,包括避风塘及防波堤外围安全和合适的海上位置。如有需要,船员应采用接驳船只往来碇泊在海上的船只以及公众码头和登岸台阶等设施,以安全登岸或登船。政府一直有确保香港水域内有足够的登岸设施供船只使用,让船员可以顺畅和安全往来碇泊的船只。
 
(二)一般而言,私人游艇会会以浮桥作登岸设施,而政府则主要以公众码头和登岸台阶作登岸设施。政府设置的公众登岸设施为所有本地船只而设,主要供船只作上落乘客之用,而非作停泊用途。政府会不时检视公众登岸设施的使用情况,并听取持份者的意见,以改善登岸设施的设计,方便包括渔民在内的各持份者使用。相关的政府部门包括海事处、民政事务总署、运输署和土木工程拓展署最近亦有与渔民代表联系,听取他们对改善登岸设施的建议,并会研究和考虑如何进一步提升登岸设施的设计和质素。
 
(三)政府一直确保香港水域内有足够的合适地方,供在本港水域内的本地船只在台风袭港期间或恶劣天气情况下停泊,以保障船只和船上人员安全。为监察有关泊位的使用情况,海事处在台风袭港期间会记录各避风塘的最高使用率。举例来説,在二○一七年多次台风袭港期间,除屯门避风塘外,其他渔船经常使用的避风塘,包括香港仔避风塘、筲箕湾避风塘、长洲避风塘、三家村避风塘和船湾避风塘仍有空置泊位供本地船只(包括渔船)停泊。海事处知悉渔船经常使用的屯门避风塘在近年台风袭港期间均录得100%的使用率。有见及此,海事处在台风靠近时会与屯门的本地渔民代表紧密联络,让海上工作的渔民尽早获知风暴消息及可尽快返回香港。根据海事处向本地渔业协会代表所了解,过去数年在台风袭港期间,以屯门为根据地的渔船无一不能返回屯门避风塘停泊。海事处会继续就台风袭港期间的安排与本地渔业协会联络,以确保渔民在恶劣天气下的安全。此外,为确保本港水域内有足够避风塘泊位供本地船只在台风袭港期间使用,海事处会定期评估全港避风塘的泊位供求情况。
 
(四)过去三年,本地领牌船只(包括渔船)长度为10米以下及10至15米的数目分别如下:
年份(截至年底) 10米以下 10至15米
二○一五 11 733 2 000
二○一六 11 972 2 027
二○一七 12 027 2 084

  过去三年,全港避风塘的上落位总数维持在52个。政府会不时审视各个登岸设施的使用情况、结构安全,以确保船员得以顺畅安全使用登岸设施上落船只;而在考虑是否需要加建或增设有关设施时,须顾及多项因素,包括评估工程的可行性、设施的使用量、所服务的范围,及附近是否有其他同类设施可供使用等。
 
(五)问题引述于二○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的质询中所提到的登岸设施,是指于屯门避风塘内近三圣邨的屯门27区一号梯台、屯门27区二号梯台及嘉道理公众码头。运输署曾安排在二○一五年就上述登岸设施进行船只使用量调查,结果显示该三个登岸设施仍有容量可供更多船只使用。在调查期间该三个登岸设施的使用量表列如下:
登岸设施 船只全日总使用量
(平均每小时船只使用量)
平日 周日
屯门27区一号梯台 75艘船
(6艘船)
108艘船
(8艘船)
屯门27区二号梯台 38艘船
(3艘船)
26艘船
(2艘船)
嘉道理公众码头 0艘船
(0艘船)
2艘船
(0艘船)
备注:调查由上午七时至下午八时期间进行。

(六)现时所有渔船,除超过该避风塘的允许总长度及舷外机开敞式渔船舢舨外,均可进入避风塘。发牌予舷外机开敞式渔船舢舨此类体积细小及装置细马力引擎的渔船舢舨,原意为允许和便利渔民在处于偏远水域的海鱼养殖鱼排内运载渔获、渔苗、饲料、补给等。基于安全考虑,我们并不建议此类船只在风浪较大的开阔水域航行,或离开鱼排前往较远的目的地。渔民若需前往有关渔业设施销售渔获和处理补给,宜使用其他类型体积较大并较稳固的渔船。然而,若有需要,舷外机开敞式渔船舢舨仍可使用在避风塘外附近的公众码头和登岸台阶处理渔获和补给。
 
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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