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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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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恒镔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将于今年底展开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计划,估计涉及880万张身份证。入境处会采取多项便利市民的措施,当中包括安排人员直接到院舍为长者及残疾人士提供到访换证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人事登记规例》(第177章,附属法例A)第25(e)条订明,老年人、 失明人士或体弱人士可自行或透过代表向人事登记处处长(即入境处处长)申请《豁免登记证明书》,以获豁免申领身份证或换领新证,证明书申请的审批准则为何;有否了解在上次换证计划期间没有申请换领新身份证但持有该证明书的人士,在日常生活上曾否遇到不便;若曾,详情为何;及
 
(二) 鉴于有新界居民表示,乡郊及离岛等偏远地区的人口众多,而且对外交通不便,政府会否考虑调派人手,为该等地区的长者、行动不便人士及其他居民提供到访换证服务,以及于该等地区设立换证中心或设置自助登记及身份证领取机?
 
答覆: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现正开发「新一代智能身份证系统」,并预计于二○一八年年底展开一次性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计划(全民换证计划),分阶段邀请所有智能身份证持有人有秩序地更换其现有香港身份证。入境处将会在全港设立九间智能身份证换领中心(换证中心),为市民更换新的智能身份证。视乎实际的换证进度,预计本次全民换证计划将会进行至二○二二年。
 
  我们就陈恒镔议员的各项提问回覆如下。
 
(一) 根据《人事登记规例》(第177A章)第25(e)条,老年人、失明人或体弱的人士如获登记主任信纳他们亲身前往登记申领身份证会损害他们本人或其他人士的健康,便无须申领或换领身份证。这类人士可向人事登记处处长(即入境事务处处长)申请免费签发的《豁免登记证明书》。
 
  申请《豁免登记证明书》的人士,可自行或透过授权代表(例如家庭成员、亲属、社工或住宿院舍主管等),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资料(例如申请人姓名、申请原因和健康状况等)并提出申请。有关申请表格样本已上载入境事务处网页。
 
  《豁免登记证明书》的安排为有确切需要的老年人、失明人或体弱的人士提供选择,免却他们申领身份证的需要。获发《豁免登记证明书》的人士在日后健康状况许可时,可以随时到入境处各人事登记办事处重新免费申请智能身份证。《豁免登记证明书》的安排已实施多年,当局并无收到任何人士因持有《豁免登记证明书》而在日常生活上遇到不便的报告。
 
(二) 为了方便长者及残疾人士等有需要的社群,入境处会在全民换证计划中加入各项便利市民的措施,其中包括问题所述,为居住于住宿院舍的长者及残疾人士提供到访换证服务(院舍换证服务)。有关措施将可惠及全港约1 000多间院舍,当中包括位于新界偏远地区,例如乡郊及离岛的院舍。
 
  对于其他居住在社区(包括在新界偏远或乡郊地区)的长者及残疾人士,入境处会提供其他便利措施,包括容许65岁以下人士在前往换证中心换领新智能身份证时,带同其65岁或以上亲友一同换证,让这些长者无须另行在其所属年龄组别时段前往换证中心换证。此外,入境处亦会和社会福利署及非政府机构合作,安排特定时段,让非政府机构组织地区的长者和残疾人士,在其所属年龄组别换证期间,以团体方式到换证中心办理换证手续。各换证中心亦将提供无障碍通道及设施,方便长者及残疾人士。
   
  各换证中心亦将设有足够的自助领取证件服务站,方便申请人领取身份证。同时,入境处亦会继续容许申请人(包括长者及残疾人士)授权其亲友或他人代领身份证,免却他们亲身前往换证中心领取身份证的需要。
 
  对于无法亲自申请换领身份证的人士,根据《人事登记规例》第25(e) 条签发《豁免登记证明书》的现有安排将维持不变。
 
2018年5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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