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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港珠澳大桥主桥工业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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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朱凯廸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香港、广东省及澳门三地政府共同成立的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管理局)负责建造及营运港珠澳大桥(大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运输及房屋局引述管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大桥主桥工程中在内地水域施工的部分由展开至今,共发生了九宗共引致九人死亡的致命工业意外,政府是否知悉每宗意外的下述详情(以表列出):
(i)事发日期及时间、
(ii)事发地点、
(iii)身故者姓名及职称、
(iv)身故者的性别及年龄、
(v)事发经过、
(vi)事发原因的调查进度及结果,以及
(vii)雇员赔偿额及发放进度;
 
(二)是否知悉,大桥主桥工程中在内地水域施工的部分由展开至今的严重工伤意外宗数及所引致的受伤人数,以及每宗意外的详情;及
 
(三)鉴于珠海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二○一六年十月发布的公报显示,大桥珠海口岸工程同年八月发生了一宗导致一人死亡的坍塌溺水意外,政府是否知悉,(i)该名身故者是否不属第(一)项提及的九名身故者之一,以及(ii)大桥的珠海口岸及澳门口岸工程由展开至今的工业意外宗数和所引致的工人死亡及严重工伤人数分别为何,以及每宗意外的详情?

答覆:

主席:

  就朱凯廸议员提问的各个部分,现回覆如下:
 
  整个港珠澳大桥项目主要分为两部分:即(一)由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大桥管理局)在内地水域进行的主桥工程(即22.9公里桥梁及相连的6.7公里海底隧道工程);以及(二)由粤港澳三地政府各自负责的连接路及口岸工程。

  大桥管理局直接负责大桥主桥的建设和管理。遇有工业意外或工伤个案,承建商须适切地向大桥管理局和事发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汇报。根据大桥管理局提供的资料,自大桥主桥的建造工程展开以来,共有九宗与主桥相关的致命意外,导致九名工人死亡;有关个案的详情见附件。除了以上九宗涉及人员死亡的事故外,大桥管理局表示并没有收到其他工伤事故的报告。

  另外,就提问中有关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工程于二○一六年八月发生的事故,大桥管理局表示有关事故不属于大桥主桥项目的范围内,因此,该事故并不属于上述的九宗意外之一。按属地原则,粤港澳三地政府负责各自境内的连接路及口岸工程;我们并没有珠海口岸及澳门口岸工程的工业意外资料。
 
2018年5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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