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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排放污水至城门河被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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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田大埔道沙田花园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至公用雨水渠流入城门河,负责管理屋苑的康业服务有限公司今日(五月八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被判罚款13,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执法人员去年十一月沿城门河进行主动巡查,发现沙田花园的污水处理设施不断排出浑浊及有臭味的污水,经公用雨水渠流入城门河,造成水质污染。环保署人员随即抽取污水样本进行化验,证实其大肠杆菌水平超出《水污染管制条例》牌照限度119倍。环保署经搜证后,按《水污染管制条例》检控牌照持有人康业服务有限公司。
   
  环保署发言人解释,未经妥善处理的生活污水含高大肠杆菌水平,显示污水含大量病毒、细菌或病原体,对公众健康及卫生构成威胁。为保护城门河水质及保障公众健康,环保署不时沿城门河两岸进行巡查和水质检测,以尽早追查污染源并阻截污水流入城门河。就沙田花园的违规排放,康业服务有限公司已采取措施纠正屋苑的污水处理设施。
   
  发言人提醒大厦业主、业主立案法团及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必须妥善维修及保养其物业的污水处理设施,严格遵守牌照上订明的排放标准,以防止污染环境。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任何人士排放不符合牌照规定的污水至公用排水渠,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2018年5月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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