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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资助学校聘用员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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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启明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杨润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资助学校聘用员工的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本学年开始时,资助学校分别聘用了多少名教学人员及非教学人员,并按学校类别(即中学及小学)、职位类别、薪酬水平,以及聘用模式列出分项数字;这两类人员的数目与学生数目的比例分别为何;及
 
(二)过去五年,当局有否就资助学校聘用的各类教学人员及非教学人员的编制及薪酬架构进行检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何启明议员的提问,本局现回覆如下︰
 
(一)二○一七/一八学年,在资助学校中按学校类别、职位类别及聘任模式划分的教师人数(调整至最接近的10位数),以及学生与教师比率如下:
 
学校类别 职位类别 聘任模式 学生与教师比率*#
学位教师* 非学位教师* 编制内的教师* 编制以外的教师*
小学 8 490 11 190 17 890 1 780 13.8 : 1
中学 16 310 4 390 18 600 2 100 11.5 : 1
 
*二○一七/一八学年的估计数字。由于四舍五入,按职位类别及按聘任模式分项数字计算的总和略有出入。
 
#上述学生与教师比率基于校内教师总人数计算(即包括编制内及编制以外的教师)。
 
  教育局向学校提供营办津贴和各类为达致特定教育目标的其他津贴,让学校可灵活地在编制外聘请及调配教学人员及非教学人员,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全人发展。由于校情不同,学校会按校本需要运用津贴增聘各类教学和非教学人员,本局并没有收集有关资料细项。与此同时,本局没有就教学和非教学人员以薪酬水平分类编纂相关的统计数字,但资助学校在编制内人员的薪酬一向按照《资助则例》厘定,并受教育局发出的各项规则及规例所规管。
 
(二)在学校编制内人员的职系架构和薪级是经考虑多方面因素而订定的,例如入职学历要求、学历、年资和职责等。由于职系架构的议题性质复杂,而且所涉范畴广泛,故此教育局多年来一直与业界紧密沟通,并因应学校行政管理所面对的挑战,以及社会对优质教育的期望,按需要改善学校人力资源,以回应业界的诉求,例如增设副校长职级、提升教师与班级比例(例如:由二○一七/一八学年起,公营中、小学,包括特殊学校,班师比划一增加0.1)、开设额外的职位以协助学校推展或统筹各项新教育政策或措施(例如:特殊教育需要统筹主任)、增加学位教师的比例,以及以常额职位取代与人手相关的现金津贴和有时限职位(例如:生涯规划津贴、高中课程支援津贴、小学课程统筹主任职位等)。
       
  对于在编制外聘请的员工,学校可因应校本情况厘定有关员工的职级安排及薪酬。
 
  教育局在二○一七年十一月成立教师专业发展专责小组(专责小组),以跟进《行政长官2017年施政报告》中提及有关教师专业发展的检视工作。专责小组成员包括中、小及特殊学校、办学团体、师资培训大学、教师团体的代表,以及人力资源管理范畴专业人士及教育局代表。专责小组的工作包括建立平台讨论和搜集专业意见,向教育局局长就提升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出建议。除研究建立教师专业阶梯的可行方案外,中、小学及特殊学校管理层的职级安排,以及教师职位学位化的时间表亦是专责小组的研究范围。
 
  专责小组十分重视社会各界的意见,在二○一八年一月举行多场焦点小组会议,与不同持份者会面,听取他们的意见。专责小组亦会就稍后提出的初步建议于二○一八年六月至八月期间进行广泛谘询。专责小组的目标是于二○一八年年底完成工作,向教育局提交报告及相关建议。
 
2018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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