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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在仪表板上放置智能电话/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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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易志明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年,越来越多市民以电话或手机应用程式召唤的士或货车。据报,该等车辆的大部分司机在仪表板上放置了多部手机或平板电脑(最多为13部),以便随时与客人通讯。该等司机在驾驶时因与客人通讯而分心的情况屡见不鲜,危及道路安全。警方的数字显示,去年因不专注驾驶而起的交通意外所引致的伤亡人数为5 735,当中50人死亡及608人严重受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分别有多少名司机因在驾驶时使用手机或平板电脑而影响到驾驶安全,因此被控以危险驾驶及不小心驾驶罪名;

(二)有何措施杜绝司机在驾驶时因使用多部手机或平板电脑而分心的情况;及

(三)政府就立法规管放置在仪表板上的手机或平板电脑的数目而进行的研究至今有何进展?

答覆:

主席:

  为保障道路安全,驾驶者应时刻专注驾驶,避免受到任何外在干扰,因此驾驶者应尽量避免在驾驶车辆时使用智能电话/装置(包括平板电脑)。《道路交通条例》(香港法例第374章)已就「危险驾驶」及「不小心驾驶」订明严谨的法则。如果驾驶者在驾驶车辆时操控智能电话/装置,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该等设备而影响驾驶,无论是否有酿成交通意外,该驾驶者可能已触犯有关「危险驾驶」或「不小心驾驶」的罪行。此外,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香港法例第374G章),任何驾驶者在其所驾驶的车辆移动时,以其本人手持或放置于其头与肩膀之间的方式使用流动电话/电讯设备,即属违法。

  就易志明议员提问的各个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警务处没有备存有关驾驶者在车头仪表板上摆放多部智能电话/装置而被控「危险驾驶」或「不小心驾驶」的分类数字。根据警方的数据,在过去五年警方就驾驶者在驾驶车辆时以手持或放置于其头与肩膀之间的方式使用流动电话/电讯设备的执法数字表列如下:
 
年份 二○一三 二○一四 二○一五 二○一六 二○一七
执法数字 27 254 22 015 22 270 17 749 20 329

(二)及(三)运输署、警务处及道路安全议会一直向驾驶者宣传专注驾驶及尽量避免使用智能电话/装置的信息,并于二○一七年推出了一辑以「专注驾驶」为主题的政府宣传短片及宣传单张,当中包括提醒驾驶者在驾驶车辆时不应使用智能电话/装置以免妨碍驾驶。政府亦不时透过社交平台及嘉年华活动等推广相关信息,并会在二○一八年持续进行这重点宣传。此外,运输署透过与运输业界的定期会议,呼吁商用车司机在驾驶车辆时保持专注及避免使用智能电话/装置。

  执法方面,警方会继续透过「重点交通执法项目」,加强执法行动,以提升道路安全。警方于本年度推出新的全港执法行动(「亮景行动」),以加强打击与不专注驾驶有关的罪行,提醒驾驶者必须「一心一意,专注驾驶」。

  政府留意到有驾驶者在仪表板上摆放多部智能电话/装置,引起社会关注。政府理解驾驶者对使用智能电话/装置或有实际需要,例如为他们提供导航资讯。就是否进一步限制驾驶者使用智能电话/装置,政府现正研究相关限制对驾驶者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影响,以及规管、执法和其他的相关细节。待拟订具体建议后,政府会谘询不同持份者及立法会的意见。
 
2018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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