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批出九龙区玻璃回收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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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日(四月三十日)公布,九龙区「玻璃管理合约」经公开招标,由「香港玻璃再生有限公司」(承办商)成功投得。
   
  环保署发言人说:「政府现正筹备实施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其中重要一环是委聘合适承办商,为全港提供有效及便捷的玻璃容器区域性收集及处理服务。」
   
  是次批出的合约为期五年。根据合约,承办商须在九龙区建立回收点网络,以便在工商业处所,例如酒吧及食肆收集玻璃容器;并为区内的住宅楼宇及屋苑提供玻璃容器收集服务。承办商有约六个月的起动期建立收集网络及设立玻璃容器处理设施。
   
  政府于二○一七年十一月已批出港岛区(包括离岛)及新界区的「玻璃管理合约」,在该两个区域提供玻璃容器收集及处理服务。随着九龙区的合约生效,玻璃容器回收服务将会覆盖全港,为实施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奠定基础。承办商亦须按合约安排废玻璃容器妥善回收再使用及再造,包括将废玻璃容器转化成可再用物料(例如建筑物料)或重用。
   
  发言人表示:「除了提供玻璃容器回收服务,政府亦正拟备有关的附属法例,以订明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的规管细节,并期望于本年稍后提交立法会审议。」
   
  继政府今年早前推出的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是政府今年内推行的第二个生产者责任计划,以促进妥善回收废弃物料,转化成有用资源。在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下,以玻璃容器盛载饮料产品的供应商须向环保署登记为登记供应商,并为其在本港分发有关的饮料产品缴付容器循环再造征费,用以支付由政府委聘的承办商所提供的玻璃容器回收服务,从而推动循环经济。



2018年4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