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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及保安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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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及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大楼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政务司司长:我想向大家谈谈有关昨日上午一位保安局女同事在立法会大楼正执行通传及应变职务的时候,遭到一名议员抢去她的手机,这位同事感到相当震惊,情绪亦受到困扰。特区政府高度关注这件事件,我们觉得这件事件、这种粗暴行为绝对不能接受,亦应予以严厉谴责。我今日稍后会去信立法会主席,要求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严肃跟进这件事,确保我们的同事在立法会大楼或有关地方执行同类型职务的时候,受到充分保障,亦不受滋扰、干扰。有关同事今早亦已经向警方报案,由于警方会跟进事件,我不作进一步评论,我请局长补充。
 
保安局局长:对于保安局有一位女同事因为于立法会大楼执行她的工作时,受到这些野蛮的行为,我觉得非常不满,我是不会接受的。这位同事已报案,我亦交给警方公平公正去调查,保安局或者任何一个同事都不会参与调查,确保这件事可公平公正地处理。但对于一个忠实执行公务员工作,在立法会大楼,在一个负责立法工作的大楼,而香港是一个讲法治的地方,发生一些这样野蛮的行为,令到我的同事担心及惊慌,我是绝对不会容忍的,所以我已经将这事件向政务司司长汇报,我觉得所有人在立法会大楼都应该受到保障。公务员同事去执行职务,在立法会大楼要受到保障,让他们免于担心受到滋扰、受到干预、受到威胁,安心地工作。
 
记者:想问他们的工作有否涉及侵犯议员私隐?许智峯于这件事前都说过,不满经常都收集他们的出入或所到之处究竟在哪里。在这方面有否侵犯他们的私隐?
 
政务司司长:或者我先回应几句。其实立法会行管会在去年,就我们执行这种通传及应变职务向政府查询、了解。我们提供了足够资料给行管会。行管会看完后亦接受我们执行这种职务。大家都清楚这项职务是有透明度的。
 
  同时,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亦曾就这件事向我们了解,我们已作出详细回应,他们亦确认我们执行通传及应变职务并不抵触任何有关法例。我们的通传及应变职务,纯粹是用一个大家都可以看到、大家都可以观察到的方法,去了解议员出席议会人数、投票的人数等等,以便我们作出一个部署而已,绝对没有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问题。多谢大家。

保安局局长:我补充多一句,当时这位女职员所做的工作只是汇报哪些议员当时的位置,是否位于议事厅或者立法会大楼,或不在立法会大楼,这些资料都是在公众地方(取得)的资料。
 
记者:警方现时的调查进度如何?有否找许智峯议员了解事件?以及会交给警方哪个部门跟进这件事情?
 
保安局局长:我的同事在较早时已经去了警署报案,警方会按他们一贯的程序去调查这件案件,所以有关如何、何时接见什么人士,均交由警方(处理)。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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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和保安局局长会见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