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长出席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硏讨会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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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联办王志民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各位首长、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要谈的题目是从香港特区安全到国家安全。
引言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而设立。《基本法》第一条说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在「一国两制」原则下,香港特区政府有责任保障香港安全,也有责任保障国家安全。在保障特区安全方面,我们既要针对外部安全,也要确保内部安全。
香港是贸易、金融、商业航运和电讯中心,是一个自由的国际都市。我们实施开放的入境政策,现时有约170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可无需签证来港旅游。香港亦是自由港,与内地海陆相连;在航空交通方面,是国际及地区枢纽。由于香港地理优越,每天有约1 100次航班来回世界各地,航机直达全球约190个地点。这些元素,带来机遇,但频密的人流物流资讯流,也带来不同的保安风险。
香港特区的外部及内部保安挑战
恐袭威胁
首先是恐怖袭击的风险。近年全球恐怖主义威胁蔓延,形势瞬息万变。欧美国家多次受到恐袭。在亚太区的不同国家,也有备受关注的恐袭事件。尽管现时香港面对的恐袭风险级别维持于中度水平,即没有具体情报显示香港会受到恐袭,特区政府必须严防恐袭带来的伤害,加强反恐能力和准备,包括情报收集及分析、境外合作、出入境管制及紧急应变等,以应对可能突如其来的恐怖袭击。
网络犯罪
网络无疆界。随着互联网的急促发展,香港在二○一○至二○一七,八年间,科技罪案上升了二点五倍(由二○一○ 年的1 643宗增至二○一七年的5 567宗),经济损失增幅达22倍(由港币6,000万元增至13亿9,300万元)。在受网络攻击威胁方面,香港在亚太区排名第七。特区政府必须确保执法部门有技术、资源和能力,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跨境犯罪
每年频繁的出入境旅客和进出口货物,既为香港带来重要的经济、文化及人民交流,也带来不同的风险,包括非法偷渡、走私、偷运毒品、武器、爆炸品及其他违法物资,当中的保安风险不容忽视。
治安风险
香港是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整体罪案率(即按每10万人口计算的总罪案数字)较很多国际城市,例如巴黎、纽约、伦敦,都低,但每年的暴力罪案仍占整体罪案的大概十六个百分点。过去几年,提出免遣返声请的非华裔偷渡或逾期居留人士,更带来社会及治安问题。为处理这方面的问题,警方已加强了情报及黑点巡逻,并有队伍专责处理。保安局现正研究修订法例,加快处理免遣返声请,并尽快遣送这些人离港。
除此之外,特区也面对一些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风险,这包括二○一四年的79天非法占领事件,及二○一六年的旺角暴乱事件。这些事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安宁和秩序,涉及多方面的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经济、生活和安全伤害。至今,仍有案件在法庭审理中。事实上,自回归以来,集会和游行示威,已由初期每年约2 300宗,上升五倍到二○一七年约12 000宗。虽然大部分的活动都是守法有序地进行,但也有一些经常以挑衅及冲击手法的激进份子,以身试法,破坏公共安全、社会安宁和秩序,所以我们必须时刻警剔、防止及减少这方面的风险。
保障特区安全的措施
反恐法例
特区政府有充足的法例,打击恐怖活动,例如《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反恐条例》),禁制恐怖分子或团体、冻结他们的财产、禁止恐怖主义融资、禁止招募成员、禁止前往外国参与恐怖主义行为或培训等。除了《反恐条例》,其他有效的法例包括《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火器及弹药条例》、《刑事罪行条例》、《侵害人身罪条例》等,最高刑罚包括终身监禁。
反恐措施
特区的反恐措施是全面的,策略涵盖四个方面,即警惕「预防」、充分「准备」、快速「应变」和尽快「复原」。
在「预防」及「准备」方面,政府以情报为主导,防范恐怖事件发生,并透过演习及训练,确保所有人员作好准备。在「应变」及「复原」方面,各部门已制定不同的应变计划,包括化学、生物、辐射及核物质恐袭等,处理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以迅速进行善后和复原为目标,尽快恢复社会正常活动和秩序。
警方是反恐的主要部门。其应变部队包括前线冲锋队、机动部队、机场特警组及反恐特勤队,更常设了反恐专家队伍,包括飞虎队、警察谈判组、爆炸品处理课、重点及搜查组等,并设有重要基础设施协调小组,不断强化和提升各重要基础设施的保安及安全标准。
保安局将于四月二十三日成立跨部门反恐专责组,成员由六个纪律部队组成,即警务处、入境事务处、香港海关、惩教署、消防处及政府飞行服务队。专责组将在现有反恐架构之上,提供一个跨部门反恐平台,专职监察全球恐怖主义趋势;检讨及改善香港的反恐策略;加强与境外反恐情报及行动单位的联系和合作;增加反恐情报的收集能力及交流;拓展反恐方面的专业训练;提高公众警觉性及紧急应变教育。
出入境和出入口管制
香港每年的出入境旅客和出入口货物数量庞大,政府必须严格预防和减低口岸的安全风险,这些包括针对跨境罪案,犯罪份子和违法物品的监控。
对香港可构成保安风险的人,入境处会拒绝他们入境。在过去几年,因不同原因被拒的旅客每年有大约四至五万人次。在出入口管制方面,香港海关于二○一七年侦破了175宗涉及两地的走私案件,拘捕206人,检获价值约五亿元的走私物品;并侦破207宗贩毒案件,与内地和海外部门共检获各类毒品重约500公斤,共拘捕48人。
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至为重要,尤其我们的生活,已紧紧和网络连在一起。不同政府部门和组织都积极参与构建和确保网络安全。除警方及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外,各重要基础设施,包括银行金融、通讯、交通航运、和公共服务机构,都不断提升网络安全保障和应变能力。警方是最前线的网络执法者,若发现网络攻击会主动追踪袭击源头,协助受攻击系统回复正常运作,并联络其他相关持份者,采取适当的防备及应变措施。
为确保网络安全及打击有关罪行的能力,警方在二○一五年一月成立了「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虽然政府在开设这调查科主管的总警司岗位时,立法会经过差不多三年的审议才通过,但该科的努力,已获得不错的成绩。在二○一七年七月,这网罪科主管总警司被国际刑警委任为「国际刑警全球打击网络犯罪专家组」副主席,专家组为全球国际刑警成员,提供协作平台作情报交流及技术分享,并探讨维护网络安全及打击科技罪案的长远对策。
国家安全及23条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以至其他领域安全,包括经济、金融、粮食、网络及信息、环境生态等。国家安全工作应当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之前,我谈论香港特区安全时,我谈的正正是统筹香港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地方安全和市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在保障香港自身安全的同时,特区也有责任维护与国家的共同安全。
国家明确说明,任何破坏主权、领土完整、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是红线不能触碰。特区政府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任何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都不符合国家利益,更会为香港社会带来难以估计的动荡。这些动荡破坏公共安全、社会安宁和秩序,更可能引发严重的治安、社会和生活问题。《基本法》给予和落实国家「一国两制」方针,是保障特区繁荣稳定的基石,任何鼓吹「港独」,都违反《基本法》,破坏「一国两制」、破坏香港的利益和现有的生活方式,是严重的错误。特区政府会依据香港的法律,严肃处理这方面问题。
特区政府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责任是宪制性的,是明确的。特区政府在这方面的立场是清晰的,这包括在行政长官的竞选纲领,以至她多次的公开讲话,都说得很清楚,特区政府会努力创造有利的立法环境,不会逃避这个虽然具争议但必须承担的责任。
结语
世界不同国家,都有法律保障国家安全。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成立的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香港是一个开放和文明的社会,特区政府会尽一切努力,使香港有一个整体安全的环境,让香港长期繁荣稳定,让市民安居乐业。
谢谢。
完
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4时18分
香港时间14时1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