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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环境局局长就推动电动车普及化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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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环境局局长谢展寰今日(四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推动电动车普及化」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我再一次多谢易志明议员动议这项议案。我很高兴听到所有发言的议员都全力支持推动电动车,亦就推动电动车政策的不同范畴提出很多宝贵意见。刚才有议员问到政府使用电动车辆的情况,截至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政府车队有254部电动车辆。

全面检讨推动电动车的政策并制定阶段性的推动目标

  今日有多位议员提出,政府应研究就全面淘汰燃油车定下目标年份,及就推广电动车制定阶段性推动的目标。

  正如我在开场发言时表示,发展洁净能源车辆是全球大趋势。以洁净能源车辆包括电动车取代燃油车辆,以改善空气质素,亦是政府的长远目标。我们推出多项推动电动车的措施,亦证明政府是有决心迈向这目标的。但由于香港的车辆供应全部均依赖进口,所以我们在考虑是否要全面淘汰汽油或柴油车辆时,必须小心研究海外及内地电动车的供应及其车辆技术情况。我们现正收集相关资料,以分析适合在本港使用的洁净能源车辆的未来供应情况和使用的各种条件,我们会研究下一步的做法该为如何。

  今日有议员提及政府以往曾经订立百分之三十私家车属电动车或混合动力车辆的目标,其实政府于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答覆立法会提问时已经澄清,政府曾于二○一○年九月《香港应对气候变化策略及行动纲领》的公众谘询文件中,概述了一个假设情景,即是「于二○二○年时百分之三十私家车属电动车辆及混合动力车辆或其他类似性能的车辆」的情况下会如何。在该情况下,政府认为有需要鼓励在新建楼宇的停车场提供更多可安装充电设施的车位及充电设施,以照顾长远电动车增长的需要。所以政府于是在二○一一年五月修订《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在第八章加入「电动车辆充电设施」的段落,其中建议相关新发展的所有泊车位应具有条件配备电动车辆充电装置,以及建议在适当情况下,百分之三十私家车泊位应提供电动车充电设施。《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内「目标」的字眼,是基于上述假设情景的一个描述,政府并没有订下个别车辆种类的指标。

电动商用车辆

  至于推动电动商用车辆方面,推广使用电动商用车的政策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电动商用车的技术成熟程度、价格及在港的适用情况,包括是否适合本地运输业界的营运模式等。现时「绿色运输试验基金」(基金)提供的资助,全数补贴电动商用车与传统燃油商用车两者之间的价格差额,而电动商用车一般能大幅节省燃料费用。根据基金现时的测试结果,个别电动商用车辆比传统商用车可节省百分之三十至九十的燃料费用。因此,基金应可提供足够诱因鼓励运输业试验电动车辆。虽然「绿色运输试验基金」已批准了81部电动商用车的试验项目,涵盖多种类型的车辆,包括的士、小型巴士、单层巴士及货车,但是电动商用车辆现时仍未能普及,其主要原因是因为现时电动商用车的技术仍有待发展,暂时仍未能完全配合本地商用车的运作需要。

  根据基金的试验结果,电动商用车仍受制于其电池的高生产成本、有限的运作年期、偏长的充电时间及低能量密度,加上香港多斜坡及在夏季行驶时要提供空调,对电动车的电池续航力需求较高,所以现时本地市场的电动商用车大都未能完全配合本地运输业界在续航力及充电时间方面的营运要求。曾经在「绿色运输试验基金」下试验的电动的士亦因这缘故已全部登记改作私家车用途。

  虽然如此,试验结果亦显示,电动轻型货车可能适合一些每日只需较低行车里数及载重量较低的使用者。展望将来,我们会研究如何推广电动轻型货车的使用,以及继续留意电动商用车的技术发展,和鼓励运输业界利用「绿色运输试验基金」试验其他绿色创新运输技术,包括试验一些本地研发的产品。

  在推广专营巴士使用电动车方面,政府在立法会获取拨款后,正全数资助专营巴士公司购置36辆单层电动巴士和相关充电设施,在多条路线试验行驶。倘若试验结果理想,政府会考虑如何在顾及专营巴士公司及乘客的负担能力下,推动专营巴士公司使用更多单层电动巴士。至于双层电动巴士方面,现时国际上可供使用型号仍很少,而且其载客量和运作效能亦未能满足本地需要,主要由于包括每日长服务时间、在繁忙时段须接载大量乘客、须应付多山的地形,以及在炎热潮湿的夏季须提供冷气等。我们会继续留意其他地方的发展,以及研究在适当时引入新型双层电动巴士在香港作试验。

电动私家车

电动私家车首次登记税宽免

  就推广电动私家车方面,多位议员就电动车首次登记税宽免安排提出意见,包括建议降低旧私家车符合「一换一」计划的条件,以及提高电动私家车首次登记税宽免额的上限等。

  财政司司长在今年的《财政预算案》公布就电动私家车首次登记税宽免安排上新增了「一换一」的计划,已平衡了多方面的考虑及回应了多位议员及社会人士的意见。「一换一」计划的目的,是一方面鼓励车主在更换私家车时尽量选择电动车,但同时要控制私家车的整体数目,以免造成交通挤塞及令路边空气污染恶化。合资格的现有车主购买新电动私家车并销毁其合资格的旧私家车时,将可获较高的首次登记税宽免额,上限为250,000元。政府相信新的「一换一」计划会提供更大的经济诱因,鼓励合资格的现有私家车车主在换车时购买电动私家车。

  有议员认为,「一换一」计划的门槛可能过高,包括现有私家车要在香港首次登记六年或以上、车主要连续持有该车三年或以上,以及须于24个月内领有至少20个月的有效车辆牌照等。

  我理解议员的关心和建议是希望有更多车辆能符合相关条件,从而令更多车主转用电动车。但我必须指出,政府推出「一换一」计划是在不增加整体私家车车辆数目的大前提下,提供诱因让现时的私家车车主在有需要换车时,选择电动车。基于环保理由,我们不鼓励车主过早销毁其旧私家车而转买电动车。

  在「一换一」计划中旧私家车必须是六年车龄或以上、登记车主拥有旧私家车三年或以上及旧私家车取消登记前的24个月期间内须有20个月领有有效车辆牌照等条件,目的是要防止计划推出后,会刺激大量旧车由外地进口以参与计划,或有人从二手市场搜集旧车用作图利,又或刺激现时并未拥有私家车的人士,在市场上购入旧私家车,然后参与「一换一」计划。

  事实上,「一换一」计划的门槛并不是过高,根据运输署的资料,截至二○一八年三月九日,符合「已首次登记六年或以上」及「车主拥有车辆连续达三年或以上」两项条件的私家车数目约有17万辆。运输署预计,在计划于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完结前,能同时符合上述两项条件的私家车数目将可达约43万辆,即约等于整体登记私家车数目的四分之三。即使我们把持有旧车的年期由三年减少至一年,在计划于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完结时,符合上述两项条件的私家车总数仍然维持为43万,只不过是有部分私家车车主会因而提早符合车辆拥有期的参加条件,而可以提早换车。但如我刚才所指,政府推出「一换一」计划是在不增加整体私家车车辆数目的大前提下提供诱因。基于环保理由,我们不鼓励车主过早销毁其旧私家车而转买电动车。

  在「一换一」计划下,首次登记税宽免额上限为250,000元,即等同应课税价值为377,500元的私家车均可全数宽免其首次登记税。现时本市地场提供电动私家车的品牌绝大部分有提供可获全免首次登记税的型号。所以我们相信,提供这首次登记税的宽免上限,已经足够涵盖大部分市场上出售的电动私家车。

  除了首次登记税的宽免外,电动私家车每年的车辆牌照费远低于传统私家车,再加上它们使用电力的费用亦比传统私家车的燃料费用便宜,因此我们认为电动私家车,尤其是较经济的型号,能吸引有实际驾驶需要的买车人士。

电动私家车充电设施

  议员非常关注电动私家车充电配套的问题,包括如何鼓励新建及现有楼宇私人停车场安装充电设施,以及扩充及优化公共充电网络。

  政府完全认同充电设施配套是推动电动车不可或缺的一环。但正如我在开场发言所说,政府一向的政策是电动车车主应在其办公地方或居所等适当场地为其车辆充电,以应付每天行程。公共充电网络只属辅助性质。车主在购买电动私家车时应充分考虑其日常充电安排,而不应依赖公共充电设施满足其日常充电需要。

  但我们亦见到,电动私家车的使用近年急速增加,电动车辆的使用情况正在快速改变,所以环保署正联同相关政府决策局及部门检讨各项推广使用电动车的政策及措施,当中包括研究如何优化政府停车场提供电动车公共充电网络及设施、探讨如何鼓励私人及商业楼宇停车场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以及我们会检讨在新建楼宇安装电动车充车设施的相关技术及规划指引等,以配合电动车辆的使用,以及未来如何设置更多充电设施。

新建楼宇

  有议员关注政府在批准新建楼宇的私人停车场楼面面积的宽免时,只要求停车场配备可为电动车提供充电设施的基础条件(即预设电缆及管道),但并没有要求相关发展商安装充电器及接驳电表充电,所以令到电动车不一定能在这些已预设有电缆的车位充电。

  政府在二○一一年制订相关基础条件的政策目的,是要避免因楼宇基建限制而不能将来安装电动車充电装置。当时在制订基础条件时,电动车还在初期发展阶段,电动车充电器和相关装置仍未有主流标准,所以政府当时没有要求在备有基础条件的车位安装充电器及接驳电表供电。但因为电动私家车的增长及使用情况近年已经有所改变,环境局正与相关部门检讨相关安排及如何修改指引的要求。

  在考虑优化安排时,我们需小心研究应采取的行政措施,抑或制订/修改法例;亦要评估执行方面及技术方面的可行性。现时透过已有效促使发展商在超过八成新建私人楼宇停车场泊位配备可为电动车提供充电装置的基础条件;而且,电动车充电技术仍不断发展,所以似乎较具弹性及能适时更新的措施会更适合。环境局现阶段会与相关部门检讨如何更有效令私人及商业楼宇停车场安装更多电动车充电设备。

现有楼宇

  在现有楼宇方面,香港现时要在现有楼宇装设充电设施是有一定限制。特别是香港的住宅楼宇以多层大厦为主,现有楼宇未必有足够电力或空间装设电动车充电设施。此外,大厦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立案法团对装设电动车充电设施需要有一个认知的过程。环保署就这方面设立了一支专责队伍和服务热线,提供电动车充电设施的资讯及技术支援。环保署亦与物业管理业界分享成功例子,让他们更了解可以如何及有何手续安装这些供电设施。两间电力公司亦为电动车车主提供一条龙服务,包括实地视察、提供技术意见及接驳电源等。而近年市场上亦开始有一些私人公司出现,协助电动车车主在其车位安装充电设施。据我们所知,这些公司目前已经在约30个屋苑安装了充电设施。根据一些电动车充电服务公司向我们表示,业主立案法团对电动车开始已有更多理解,近年住户向业主立案法团申请安装充电设施已较以往容易获得批准。此外,电力公司亦表示,若现有私人楼宇要求额外电力以满足电动车充电需要,它们会尽力安排。

  政府方面,我们会继续加强与大厦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立案法团在装设电动车充电设施方面的沟通、宣传、教育和提供协助,令他们对装设充电设施有更多理解,使他们对住户在其停车场申请安装充电设施持更正面的态度,但我们认为政府最终应尊重个别业主立案法团或大厦业主/住户的意愿。我们认为在现阶段不宜就此向业主立案法团或大厦业主/住户引入强制措施。

  至于在经济诱因方面,政府会本着善用公帑的原则细心研究,可否用一些经济诱因帮助或鼓励现有楼宇安装充电设施。

公共充电网络

  在公共充电网络方面,多位议员提出政府应检讨在政府和公营地点所提供的电动车公共充电设施配套,包括研究于现有政府物业及公营房屋的停车场、路旁泊车位及公众停车场添置电动车充电设施;逐步提升标准电动车充电器的充电速度至中速或快速水平;以及规管非电动车占用电动车泊车位的情况。

政府提供的公共充电设施

  截至二○一七年年底,全港设于政府及私人停车场内开放给公众使用的公共充电器有1 862个,其中680个在政府停车场,包括运输署、政府产业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机电工程署、房屋署及邮轮码头。为提高充电效率,环保署在过去数年陆续把位于运输署管理的政府公众停车场和政府产业署管理可供公众人士使用的政府停车场内的公共标准充电器提升为中速充电器。

  就户外充电装置方面,环保署现时在四个由营办商管理的政府露天停车场,分别位于机电工程署总部大楼、香港湿地公园、蕙荃体育馆及石硖尾公园进行试验计划,设置了11个可供中速充电的户外充电器,以及测试其可靠性。我们会在今年检讨试验结果,研究是否可在其他政府场地设置更多户外充电设施。

  至于是否可以在路旁泊车位提供充电设施,运输署表示在路旁设立停车位是为应付短期泊车需要,而这些停车位一般会竖立收费表,目的是增加停车位流转,令更多驾驶者能够使用路旁停车位作短期停泊。若在路旁泊车位提供充电设施可能会诱使电动车驾驶者长期占用停车位作充电之用,影响其他驾驶者的泊车需要,亦有可能导致电动车在设置充电设施的路旁停车位附近轮候充电,引致交通挤塞,因此政府需要仔细考虑选择停车位作此用途。环保署会研究可否在适合的路旁停车位作电动车充电试点,并与相关部门商讨具体构思如何进行。

充电泊车位被非电动私家车占用

  就应否立法监管禁止政府停车场内设有充电设施的泊车位被非电动私家车占用的问题,我们须指出现时电动私家车只占整体登记私家车约百分之二。考虑到政府停车场提供的充电设施只属辅助充电性质,在充分善用泊车位资源的原则下,装有充电设施的泊车位不能只划作电动车专用。不过,我们认为如果可在政府停车场内增加充电设施,可能是一个更好的方法改善有关情况。

提供公共充电器的资讯

  至于提供公共充电器的资讯方面,环保署网页现时已提供有关公共充电器的资讯,包括充电器的位置、种类及数目。市场上亦有电动车充电服务供应商及电动车供应商,透过手机应用程式为电动车车主提供它们可供使用充电器的即时资讯及预留充电器的服务。就政府停车场的公共充电器,政府现正安装仪器,试验把充电器使用的即时电子资讯,透过政府电子平台供市民查阅,有关试验会在今年完成。

  就电动车充电配套设施的各项备受关注的议题,正如我在开场发言中所说,针对电动车辆使用情况快速改变,环境局会联同相关政府决策局和部门检讨各项推广使用电动车的政策和措施。

支援培训

  就支支援培训方面,培训从事各行业的人才一向是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汽车方面,香港各间大学的工程学院,已提供适合本地需求的不同课程,当中包括汽车行业,孕育出各行业的设计及科研人才,而创新及科技基金已有机制,提供资金及适当支援,推动科研设计。

  教资会(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大学除了确保所提供的课程的质素及学术水平,亦须确保课程切合社会的需要。所以各大学定期与相关的持份者联络,以了解最新的人力趋势及行业需要以检讨课程内容。

  在电动车及混能车辆维修人员方面的培训,现时职业训练局辖下的卓越培训中心(汽车业)已提供兼读制夜间课程,为维修业界提供相关的在职训练;而香港专业教育学院所开办的汽车工程高级文凭课程中,亦有相关内容。我们亦会鼓励电动车供应商与维修业界分享与其电动车相关的维修资料,让业界有足够资料进行维修工作。

其他推广电动车的措施

  我们相信香港与很多大城市一样,都必须与时并进,因为科技不断进步和改变,香港的政策也要适时作出修正或优化。由创新科技署管理的创新及科技基金,目的在提升本地经济活动的增值力、生产力及竞争力,并鼓励和协助香港的企业提升科技水平,为业务注入更多创新意念。透过此基金,政府将继续支援业界开发电动车相关技术项目。

  现时国际间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充电器制式。不过,我们会密切留意本地供应的电动车采用的充电器制式、国际电动车标准的发展与其他相关影响因素,适时制订香港未来充电器制式的发展方向。

  就议员提议政府研究以电动车登记税税收资助环保工作及发展充电设施,以及加强有关电动车的公众教育。政府一向小心运用公帑,务求所有税收会用得其所。我们会不时检讨及优化所有推行的环境保护措施,以适时切合社会的需要,政府亦会提供所需公帑支援有关措施。

汽车电池回收和处理

  在旧电动车电池的回收和处理方面,政府一直与电动车供应商保持紧密沟通,提醒他们必须按《废物处置条例》依法妥善处置电动车废旧电池。现时本港大部分电动车的车龄仍低,因此,现阶段电动车退役电池的数量不多,只有个别因损坏而未能修复的废电动车电池需要运往外地持牌处置设施循环再造。我们了解现时不同电动车供应商也有为其品牌下的电动车作出回收安排。尽管如此,随着未来电动车可能会更为普及,环保署已开始与电动车供应商展开讨论,共同探讨加强电动车废旧电池回收和处理方法,以免将来对环境带来损害。

  环境局于二○一六年八月推出「电动车退役电池重用国际大赛」,为重用电动车退役电池广纳创新及实际可行的建议,比赛已于去年六月结束。此外,我们计划于本港的偏远设施进行电动车退役电池重用的试验计划,为退役电池于香港重用的可行性作出深入研究及试验。于重用退役电池方面,我们必须同时确保有意重用电动车退役电池的机构按《废物处置条例》机制依法妥善处置相关电池,确保这些电池不会在堆填区弃置。

总结

  主席,电动车的科技现正急速发展,特区政府必定会积极把握机遇,继续推广电动车的使用,包括积极鼓励运输业试验和使用电动商用车,以及车辆制造商引入更多切合本地运作要求的电动车型号;检讨如何优化推广电动车及设立充电设施的政策和措施,从而配合电动车的增长,改善路边空气污染。最后,我在这里再一次多谢各位议员就议案发言及对推动电动车提出的所有意见。
 
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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