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二题:支援中小企业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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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协助中小企业把握经济机遇和提升竞争力,政府推行多个资助计划,包括:(1)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专项基金)、(2)由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和发展支援基金支付开支的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援基金,以及(3)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担保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的资助计划自推出至今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每年每项计划下(i)获批申请的宗数、(ii)受惠企业数目及(iii)平均每宗申请获批的资助额/贷款额;
(二)尽管本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建议将专项基金下的「企业支援计划」的资助地域范围扩大以涵盖东南亚国家聯盟成员国,政府会否进一步将该资助地域范围扩展以涵盖所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让本港企业把握「一带一路」策略带来的庞大商机;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会否考虑将企业支援计划适用的最高资助百分比(即项目总核准开支的百分之五十)提高,以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政府自二○一二年五月在担保计划下推出特别优惠措施以来,六度延长该等措施的申请期,政府会否把该等措施恒常化,以便利中小企业的融资安排;
(五)鉴于中小企业随时有急需资金周转的情况,政府会否加速处理他们就担保计划提出的申请,以及为该等企业提供其他财政支援;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鉴于有不少中小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就上述资助计划提出申请时须提交繁琐的资料,以及在申请审批过程中须回覆审批当局的多项问题,耗费他们大量时间和精力,因而打击他们的申请意欲,政府会否(i)简化有关的申请及审批程序,以及(ii)设立预审机制,尽早向申请人指出拟提交的资料有何错漏,以增加他们申请成功的机会;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专项基金)自二○一二年六月成立至二○一八年三月的推行情况如下:
企业支援计划
年度 | 获批申请数目 | 涉及企业数目 | 获批申请的平均资助额(元) |
---|---|---|---|
二○一二 | 92 | 80 | 396,000 |
二○一三 | 103 | 83 | 466,000 |
二○一四 | 85 | 77 | 483,000 |
二○一五 | 129 | 115 | 421,000 |
二○一六 | 390 | 330 | 266,000 |
二○一七 | 347 | 341 | 360,000 |
二○一八 | 85 | 85 | 377,000 |
机构支援计划
年度 | 获批申请数目 | 涉及企业数目 | 获批申请的平均资助额(百万元) |
---|---|---|---|
二○一二 | 15 | 不适用(注一) | 3.59 |
二○一三 | 20 | 3.06 | |
二○一四 | 8 | 2.97 | |
二○一五 | 5 | 3.67 | |
二○一六 | 10 | 3.24 | |
二○一七 | 12 | 2.85 | |
二○一八 | 5 | 3.05 |
「市场推广和发展支援基金」自二○○一年十二月成立至二○一八年三月的推行情况如下:
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
年度 | 获批申请数目 | 涉及企业数目 | 获批申请的平均资助额(元) |
---|---|---|---|
二○○一 | 72 | 72 | 10,000 |
二○○二 | 3 185 | 3 257 | 9,594 |
二○○三 | 8 367 | 6 424 | 17,630 |
二○○四 | 12 446 | 9 373 | 17,924 |
二○○五 | 8 425 | 7 650 | 16,810 |
二○○六 | 9 186 | 6 867 | 16,166 |
二○○七 | 8 627 | 6 243 | 16,248 |
二○○八 | 13 301 | 8 286 | 14,619 |
二○○九 | 27 411 | 12 749 | 14,163 |
二○一○ | 26 302 | 12 577 | 13,336 |
二○一一 | 19 608 | 10 454 | 14,017 |
二○一二 | 17 298 | 9 643 | 15,003 |
二○一三 | 15 924 | 9 391 | 15,758 |
二○一四 | 13 384 | 8 540 | 16,202 |
二○一五 | 12 184 | 7 657 | 16,814 |
二○一六 | 9 614 | 5 988 | 16,479 |
二○一七 | 8 532 | 5 344 | 15,873 |
二○一八 | 2 485 | 2 223 | 16,769 |
中小企业发展支援基金
年度 | 获批申请数目 | 涉及企业数目 | 获批申请的平均资助额(百万元) |
---|---|---|---|
二○○一 | 0 | 不适用(注二) | 0 |
二○○二 | 50 | 1.08 | |
二○○三 | 16 | 1.20 | |
二○○四 | 9 | 1.23 | |
二○○五 | 9 | 1.12 | |
二○○六 | 9 | 1.33 | |
二○○七 | 12 | 1.09 | |
二○○八 | 13 | 0.78 | |
二○○九 | 24 | 1.07 | |
二○一○ | 16 | 1.08 | |
二○一一 | 24 | 1.26 | |
二○一二 | 23 | 1.22 | |
二○一三 | 20 | 1.23 | |
二○一四 | 16 | 1.08 | |
二○一五 | 15 | 1.38 | |
二○一六 | 15 | 1.91 | |
二○一七 | 13 | 1.80 | |
二○一八 | 6 | 2.29 |
「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特别优惠措施自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推出至二○一八年二月的推行情况如下:
年度 | 获批申请数目(注三) | 涉及企业数目 | 累计获批申请的平均贷款额(注四)(百万元) |
二○一二 | 5 068 | 3 770 | 4.49 |
二○一三 | 2 948 | 1 737 | 4.23 |
二○一四 | 1 645 | 797 | 4.12 |
二○一五 | 1 027 | 450 | 4.04 |
二○一六 | 750 | 300 | 3.99 |
二○一七 | 1 406 | 553 | 3.99 |
二○一八 | 260 | 99 | 3.99 |
(二)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是二○一六年香港在商品贸易方面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在二○一五年是香港服务贸易的第四大贸易伙伴。东盟成员国亦正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沿线地区。
香港与东盟在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二日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和相关《投资协定》。协定将会为香港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保护等方面,提供法律保障和更多及更佳的条件进入东盟市场,为营商人士降低门槛和创造新商机。
为了帮助香港企业把握这些新的商机,我们认为有必要为他们提供专项资助,因此建议将专项基金辖下「企业支援计划」的地域资助范围扩大至东盟,以帮助香港企业发展东盟市场,并鼓励企业透过东盟这个平台继续扩展出去,迎接及进一步把握「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机遇。
除扩展地域资助范围外,优化后计划就个别企业的累计资助上限亦将大幅调高(由现时的五十万元增至内地及东盟市场各一百万元)。我们希望以审慎的态度推行上述优化措施,先汲取经验和观察效果,才进一步考虑应否再扩展「企业支援计划」的地域资助范围至其他地区。我们会继续与业界保持沟通,聆听他们的意见。中小企业亦可利用现时并无地域限制的「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针对任何香港境外市场,包括「一带一路」市场作出口推广。二○一八至一九年度《财政预算案》也建议将该基金的企业累计资助上限,由二十万元增加至四十万元,并取消现时最后五万元资助额的使用条件,以增加对企业的支援力度。
(三)「企业支援计划」的资助按对等原则提供(即政府最多资助项目总核准开支的百分之五十,企业须以现金形式承担不少于该项目总核准开支的百分之五十),目的是希望藉此确保申请企业有实质意向和计划,并愿意投放资源发展内地业务,从而确保公帑能使用得宜,不被滥用。我们现时没有计划调整百分之五十的资助比例。
(四)及(五)「特别优惠措施」是一项有时限的特别措施,申请期原订为九个月。为继续协助企业应付资金周转的问题,以及协助中小企把握经济机遇和提升竞争力,政府已将「特别优惠措施」的申请期六度延长至二○一九年二月底,以继续协助企业在商业信贷市场上取得融资。我们没有计划将措施恒常化。
自二○一四年九月起,香港按揭证券公司(按揭证券公司)已精简申请信贷保证的审批程序,推出以直通形式处理申请的方法,若参与贷款机构在递交信贷担保申请同时提交完备的证明文件,按揭证券公司将在三个工作天内发放信贷保证。
按揭证券公司亦于二○一七年推出一系列优化申请程序的措施,包括简化中小企在同一贷款机构申请再融资的流程及文件要求,以方便及鼓励中小企业及贷款机构多加使用「特别优惠措施」。推出有关优化措施后,按揭证券公司安排了多场培训讲座,加深参与贷款机构的职员对优化措施的认识,贷款机构普遍认同优化措施所发挥的作用。截至二○一八年二月底,约六成的信贷担保申请,贷款机构能于大约三个工作天获回覆是否原则上获得批核。
另一方面,工业贸易署亦推行多项资助计划,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其中,「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下政府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保证,以协助它们向参与计划的贷款机构取得贷款,用作购置营运设备及器材,或一般业务用途的营运资金。每家中小企业可获的最高信贷保证额为六百万元。以最高百分之五十信贷保证计算,相应的贷款金额为一千二百万元。每笔贷款的担保期最长为五年,若企业已全数清还在计划下获批信贷保证的贷款,可再使用相应的信贷保证额一次,以六百万元为上限,以获取新贷款。
(六)我们一直持续检讨各基金的运作和推行情况,并推行改善措施,以便利企业申请。
例如,我们于二○一五年八月在专项基金「企业支援计划」下加推「ESP申请易-简易申请计划」,采用简便的申请手续,资助企业推行特定活动(注五);及在二○一六年十月在「企业支援计划」下推出「支援易」,让企业无须另外开设项目帐户,最早可在提交申请后翌日即开展项目;及简化获资助企业提交报告的要求。工业贸易署最近亦已检视「企业支援计划」的申请要求及审批机制,务求为中小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提供更灵活便利的支援。有关的建议措施包括:
- 免除企业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年期要求,为初创企业提供更便利的支援。
- 整合现时「企业支援计划」下各项申请类别及申请表格,企业申请时只需填同一表格,令申请手续更加简单易明。
- 简化对企业的采购程序要求,减少采购时所需要的报价数目,减省企业的行政成本。
- 为项目下所需的审计帐目提供全额资助,每次上限一万元,减低企业使用基金的成本。
- 为企业就获批预算的调拨提供更大的灵活度和自主度。
各基金的秘书处一直透过电话及电邮查询服务,向企业解答有关申请及填写申请表格的疑问,并为企业的申请提供参考意见,务求令申请更能符合审批要求。我们亦透过推广会向业界宣传基金,包括向企业讲解成功申请须注意的事项。
注一:机构支援计划并非直接资助企业而是非分配利润组织(如工商组织、专业团体或研究机关等),涉及企业的数目视乎项目所涉及的行业及其具体内容,难以准确预计。
注二:基金并非直接资助企业而是非分配利润组织(如工商组织、专业团体或研究机关等),涉及企业的数目视乎项目所涉及的行业及其具体内容,难以准确预计。
注三:不包括于批核后由贷款机构撤回的申请。
注四:按揭证券公司没有就每年获批申请计算该年申请的平均贷款额。
注五:包括参加内地展览会、建立或优化网页或网上商店、制作或优化流动应用程式、在内地投放广告、为内销产品进行检测和认证、设计及制作在内地派发的宣传品,及在内地申请注册专利/商标/外观设计/实用新型。
完
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