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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雇员的工伤病假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家麒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第282章),雇员在受雇工作期间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伤或死亡,或因工作性质患上该条例订明的职业病,可在不论过失的原则下获得补偿。关于雇员的工伤病假,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二○一二年至今,每年因工伤而获准放取(i)三个月至六个月、(ii)六个月以上至一年、(iii)一年以上至两年及(iv)两年以上病假的雇员人数分别为何,以及他们放取病假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他们从事的工种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二)自二○一二年至今,当局有否为放取一年以上的工伤病假的雇员安排(i)复康计划及(ii)过渡性的工作;如有,详情(包括个案数目及所涉开支)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自二○一二年至今,已放取一年以上工伤病假的雇员的复职率(包括重返工作岗位及调任至其他工作岗位的雇员)为何;及

(四)是否知悉,自二○一二年至今,每年(i)劳工处、(ii)社会福利署及(iii)医院管理局管理的各项计划向丧失工作能力的工伤雇员提供补偿、援助及复康计划所招致的开支分别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问题,经谘询食物及卫生局后,我现答覆如下:

(一)在二○一二年至二○一七年,每年涉及雇员因工伤引致不能工作超过三天而获得解决的补偿声请数字(包括在获得解决当年或之前根据《雇员补偿条例》(《条例》)向劳工处呈报的补偿声请),按损失工作日數划分的分项數字如下:
 
损失工作日數 获得解决的补偿声请数字
二○一二年 二○一三年 二○一四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七年
90日以下 31 011 29 144 28 107 27 824 26 686 25 251
90至180日以下 2 753 2 706 2 783 2 902 2 787 2 741
180至360日以下 1 957 2 006 2 196 2 334 2 366 2 296
360至720日以下 1 573 1 381 1 765 1 795 1 956 1 801
720日或以上 5 6 2 3 1 2
总数 37 299 35 243 34 853 34 858 33 796 32 091

  如雇员的工伤病假不超过三天,也没有永久丧失工作能力,雇主应按《条例》直接向雇员发放补偿,劳工处没有就该类个案备存损失工作日數数字。此外,劳工处没有备存按雇员人数及工种划分的补偿声请数字及雇员放取病假所造成经济损失的数字。

(二)因工受伤或患上《条例》所订明职业病的雇员可于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的医院及诊所获得综合性治疗及复康服务,其中包括专科治疗、物理治疗及职业治疗。

  此外,劳工处辖下的观塘和粉岭职业健康诊所为受工伤的雇员提供诊治服务和职业健康辅导。诊所的职业健康医生会因应病人的临床情况和需要,不论其放取了多少病假,转介他们到医管局辖下的医院及诊所接受复康治疗,帮助他们的伤患早日复原。职业健康医生亦会给予病人复工方面的意见,并视乎包括病人的康复情况等因素向雇主建议一些相应的工作安排,协助病人逐步重回工作岗位。有关转介病人接受复康治疗和就其工作提供建议属职业健康诊所日常诊症服务范畴的一部分,劳工处并没有这方面的特定统计数字和所涉的分项开支。

  保险业界自二○○三年三月推行「自愿复康计划」,提供额外途径,让受伤雇员透过保险公司的安排,免费使用私营的复康护理服务,以助他们早日复原,及在安全的情况下早日重返工作岗位。在该计划下,参与的保险公司会选择合适的个案,主动联络受伤雇员,邀请他们自愿地参加计划。受伤雇员可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保险公司的邀请,而参与计划并不影响他们在《条例》下的权益。劳工处没有备存参与计划的保险公司的相关开支资料。

(三)劳工处没有备存雇员放取工伤病假后复职的统计数字。

(四)如雇员在受雇工作期间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伤或患上《条例》所订明的职业病,其雇主须按《条例》的规定,向雇员支付相关的工伤补偿。若雇员遇有经济困难,劳工处会向他们介绍社会福利署的服务及其他援助基金,并因应雇员的需要及意愿,向社会福利署及/或有关机构转介他们的个案以获得协助。劳工处亦设有工伤贷款计划,向合资格的雇员提供最高15,000元的免息贷款,以暂时纾缓他们经济上的困难。在二○一二至一三至二○一七至一八财政年度,有关计划每年获批的贷款金额如下:
 
财政年度 获批的贷款金额(元)
二○一二至一三年度 75,000
二○一三至一四年度 60,000
二○一四至一五年度 60,000
二○一五至一六年度 120,000
二○一六至一七年度 160,824
二○一七至一八年度 30,000

  社会福利署没有备存接受各项康复服务的服务使用者的残疾原因,因此未能提供相关开支的资料。

  此外,医管局一直透过由医生、护士和专职医療人员组成的跨专业团队,为有需要的病人(包括因工受伤雇员)提供一系列的住院、日间、门诊及社区医療復康服务。一般而言,医护人员会在病人医療情况稳定后,按病人需要提供合适的復康治療和训練,以协助病人及早恢復活动及自理能力。医管局的医疗服务由辖下不同跨专业医疗团队负责提供,并没有另外备存为工伤雇员提供的医疗服务开支数字。
 
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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