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委员会诚邀各界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检讨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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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最低工资委员会发出:
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会)由今日(四月九日)起展开为期六星期的公众谘询,邀请社会各界,包括公众及相关组织,就委员会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提供意见。
委员会按以数据为依归的原则,进行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工作。委员会除研究和分析相关的统计数据,亦进行广泛谘询,以全面考虑社会各界对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意见。
相关参考资料及数据已上载委员会网页(www.mwc.org.hk)。这些资料及数据只作参考之用,并不代表委员会已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建议有任何既定立场或作出结论。此外,公众及相关组织亦可参考政府统计处发表的《二零一七年收入及工时按年统计调查报告》,详情可浏览政府统计处网页(www.censtatd.gov.hk)。
委员会欢迎社会各界在五月二十日或之前,就有关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透过委员会网页的电子表格、传真(2110 3518)、电邮(mwc@labour.gov.hk),或邮寄(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1楼最低工资委员会),向委员会提出意见。
根据《最低工资条例》(第608章),委员会的职能,是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建议报告。委员会在执行其职能时,须要在防止工资过低与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的目标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要顾及维持香港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的需要。
完
2018年4月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