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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出席立法会《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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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今日(四月七日)出席立法会《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的总结发言全文:

(代)主席:

  衷心感谢今天出席《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公听会的巿民和团体代表。事实上,在三月十七日及今天总共有接近220名巿民和团体代表出席公听会,坦白地表达他们对「一地两检」及《条例草案》有关的意见。

  的而且确,我们看看出席的巿民和团体代表所涵盖的职业、年龄甚至关注的课题,恰恰正是香港社会的一个缩影。从众多出席的巿民和团体代表,我们清楚听见大部分的巿民和团体代表都是支持「一地两检」的。

  以今天出席的超过一百位巿民和团体代表,说得最多的词语就是「支持」:支持「一地两检」在西九龙站实施、支持高铁的建设,尽快落成启用;亦「希望」、「盼望」、「期望」、「期待」立法会可「尽早」、「尽快」、「及早」和「早日」通过《条例草案》,让他们尽快能够在西九龙站乘坐高铁通达全国各地。

  在此,我非常感谢大家坦白的表述。无论大家的意见是赞成或反对,我们都是非常尊重的。今天亦非常感谢出席的议员,因为(他们)在周末花上11小时(出席会议),的确是一个相当大的付出。

  我亦希望在此顺带提出另外两个观察。除了刚才所说的「支持」、「尽快」、「尽早」、「盼望」、「期望」和「期待」以外,今天颇多的讨论围绕法律上的合法合宪。

  对于有个别人士指称「一地两检」安排不符合《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其实律政司司长早前出席法案委员会(会议)时,已多次回应有关问题。特区政府亦因应立法会法律事务部就《条例草案》的提问,作出了详细的书面说明,而且一而再、再而三重覆表明特区政府与内地商讨「一地两检」时,一直秉持信念,双方一致同意「一地两检」的安排必须符合「一国两制」和不违反《基本法》。

  我们明白,法律专家对同一问题往往有不同看法,因此不同人士对《条例草案》和「一地两检」安排背后的法律理据可以有各自的意见,但并不代表《条例草案》或「一地两检」安排没有法律基础。我们明白最终的判断如果要有一个仲裁的话,都需要交予法庭作一个判断。无论如何,「一地两检」安排是因应交通、运输系统发展而必须处理的事宜,我衷心希望社会各界能客观、务实、全面地作出判断,就着「一地两检」的安排作出理性的理解。

  在上月十七日和今天的两场公听会,总共有200多位市民和团体代表出席,给予我们非常大的鼓励。我们亦感谢今天出席的议员,因为今天的讨论是相对地平和而理性的。我希望这种的讨论及检视日后《条例草案》方面的工作,可以参考今天的氛围,希望让我们日后的工作进展较为畅顺。

  总括而言,从多角度审视两天公听会所听到的意见,我们从跨境交通、经济拉动、香港长远发展以至为年青一代开拓广阔空间,其实,支持和反对的双方都没有一个重大的分歧。我们只是在法律意见上有明显的差异。我希望在日后处理《条例草案》的逐条审议过程中,双方可以用一个客观理性和持平的态度处理。

  广深港高铁香港段预计于今年九月开通,距离今日已不足半年时间。我们必须要把握一分一秒,尽快推展有关立法工作,全力争取《条例草案》早日获得立法会通过,使香港的高铁新时代的愿景成为现实。

  我们明白由今天去到九月的时间并不太多,尤其我们需要在今个立法年度得到立法会通过《条例草案》,其实我们余下的工作时间相对是非常紧迫的。在此,我恳请在座的议员和其他立法会议员,以至《条例草案》(委员会)的议员,尽量抽空出席《条例草案》审议的工作,亦给予我们支持让《条例草案》能够尽快通过。

  (代)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8年4月7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21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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