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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即日起分阶段安排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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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本年六月一日实施「高额长者生活津贴」,现行的长者生活津贴会易名为「普通长者生活津贴」。为了让合资格的长者能尽早领取津贴,社署今日(四月三日)起分阶段安排长者透过不同的程序申领「高额长者生活津贴」。详情如下:

  第一阶段「自动转换」:社署今日发出绿色通知书予现正领取普通长者生活津贴、并在社署的纪录中符合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在二○一七年五月一日适用的每月入息及资产限额(单身人士每月入息7,750元及资产144,000元;夫妇每月入息12,620元及资产218,000元)的长者。符合上述入息及资产限额的长者,无须回覆函件,亦无须另行提出申请,便会自动转换为领取高额长者生活津贴。有关长者可于本年六月起,经他们领取普通长者生活津贴的银行户口获发由二○一七年五月一日或合资格日期(以较后者为准)起计算的一笔过款项(当中须扣除同时期已获发的津贴)。若长者的入息及/或资产超过上述限额,或选择不转换至领取高额长者生活津贴,他们须填妥随函夹附的回条,于本年五月三日或之前寄回社署。

  第二阶段「邮递提交申请」:社署会在本年五月二日发出黄色通知书予没有被包括在「自动转换」安排中的普通长者生活津贴受惠人及65岁或以上的高额伤残津贴受惠人,并在六月一日发出黄色通知书予高龄津贴及65岁或以上的普通伤残津贴受惠人。如他们选择申领高额长者生活津贴,须填妥随函夹附的「邮递提交申请表格」,于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回社署。长者无须亲自前往社会保障办事处递交申请。社署在接获申请表格后,会尽快核实他们的资格。

  第三阶段「新申请」:其他没有领取普通长者生活津贴/高龄津贴/伤残津贴的65岁或以上长者,可以由本年六月起提交高额长者生活津贴的申请。长者可以透过传真、电邮、邮递、经其他政府部门/非政府机构转介,或到区内的社会保障办事处递交申请。申请表格及指引可在六月起从社署网页下载,或在各社会保障办事处索取。在接到申请后,社署职员会安排约见申请人。

  在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接获的「邮递提交申请」及「新申请」,合资格长者可获发最早由二○一七年五月一日起计的高额长者生活津贴。

  如长者拥有的资产超过高额长者生活津贴的限额,但符合普通长者生活津贴的资产限额,可以考虑申请普通长者生活津贴。但上述的一笔过追溯津贴款项安排不适用于普通长者生活津贴的申请。

  长者必须符合所有高额长者生活津贴的申领条件,包括年龄规定、居港规定和入息及资产规定,方可获补发一笔过款项(当中须扣除同时期已获发的津贴)。有关的申领条件及安排载于附件。

  社署发言人说:「社署会于本年四月起播放电视宣传短片及电台宣传声带,以及派发小册子,提醒长者有关的申领安排。」他呼吁长者按时依照程序申领高额长者生活津贴,无须到社会保障办事处排队轮候。

  有关高额长者生活津贴的详情,请浏览社署网页www.swd.gov.hk/oala或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六时)致电长者生活津贴查询电话3595 0130。
 
2018年4月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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