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按「民事遵从为本」机制处理怀疑虚假商品说明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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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连锁饼店涉嫌供应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川贝陈皮」及「蛇胆川贝陈皮」,涉嫌违反《条例》中第7条有关「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货品」的条文。
海关人员其后进行试购行动,从该连锁饼店购买该两款陈皮,经调查证实该些货品中并不含有标签所示的川贝或蛇胆成分。
调查期间,该商户表现合作,并提出签订书面承诺,不再继续或重复有关营业行为,亦会作出补救措施。海关在充分评估有关理据,并取得律政司司长的同意后,按《条例》接受该承诺,有效期为两年。海关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已将该承诺上载于海关网页(www.customs.gov.hk/tc/customs_notices/undertake/index.html)。
海关发言人强调,若涉案的商户违反承诺的任何条款,海关可根据《条例》撤回已接受的承诺,并恢复调查及法律程序。
根据《条例》第7(1)条,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售买用途,即属违法,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条例》第30L条设立的「民事遵从为本」执法机制,旨在鼓励商户遵从法例及更快解决有关事宜。海关会考虑个别案件的性质、实际情况和相关因素,并在获得律政司司长的书面同意后,接受涉案商户作出的书面承诺。
市民如怀疑商户违反《条例》,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完
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0分
香港时间15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