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一题:科技券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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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创新科技署于二○一六年十一月以先导形式推出科技券计划,以资助本地中小企业使用科技服务或方案提高生产力或升级转型。有中小企业的负责人向本人反映,科技券计划申请的审批时间冗长,令他们推展创新科技项目的工作受到阻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科技券计划自推出至今接获的申请宗数,并按申请者主要从事的业务和申请涉及的科技服务或方案列出分项数字;该等申请当中,获批及被拒的个案宗数及百分比分别为何;
(二)申请在获批前平均及最长的审批时间分别为何;有否检视审批时间是否过长,以及会否精简审批程序;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科技券计划的申请宗数近期是否呈上升趋势;会否扩大科技券计划的适用范围及资助额,以配合「再工业化」政策的推行;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创新科技署(创科署)于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推出科技券计划(计划),资助本地中小型企业(中小企)使用科技服务和方案,以提高生产力或升级转型。短短15个月内,计划已批出约5 000万元资助,惠及不同类型企业。
就钟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自计划推出至本年二月底,有889家企业提交了申请。申请企业来自各行各业,主要包括批发及零售、进出口贸易、专业服务等,亦惠及不少传统商铺,例如花店、餐厅、中西医诊所、旅行社,以至海味店、家俬店等。由于计划并无限制科技服务类别,申请项目涉及的科技方案相当广泛,较常见的包括企业资源规划方案、文件管理及流动存取系统、电子库存管理系统、销售点管理系统及电子采购管理系统等。详细的分项数字载于附件。
科技券计划委员会(委员会)至今评审了403宗申请,其中377宗获批拨款,成功率为百分之九十四。只有26宗申请不获委员会支持。另外,有348宗正待申请企业提交补充资料或正由秘书处评估。其余138宗因为无法处理而需要退回,其主要原因是申请企业未能提交全部所需证明文件。
(二)秘书处在收到申请后,会尽快处理。然而,实际处理时间会视乎企业所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申请的复杂程度,及秘书处正在处理的申请数量等。由接获申请起计,最快的个案可于14个工作天便完成评审,一成获批个案的处理时间少于34个工作天。整体来说,平均处理时间约为80个工作天,当中很多时间是用于跟进申请表内不清晰的地方及等候企业补交资料。至于我们需要较长时间处理的一些个案,最长处理的时间为175个工作天,主要涉及一些较复杂的情况,例如各份报价单内提及的方案不同,因此不能比较而须向服务供应商索取补充资料,甚至要重新报价;亦有个案是秘书处怀疑申请者违反规定而需要求企业作出澄清,其中一个例子是企业和服务供应商位于同一地址。
事实上,自计划推出以来,创科署已不断简化申请流程、优化网上申请系统,以及在网站提供已填妥的申请表和所须文件的样本,以供参考。我们亦减少了所须文件的数目,企业现时只须提交四类文件,包括:第一,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副本;第二,最近的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第三,任何证明公司业务运作的文件(例如强积金纪录、发票、收据或商业合约)。对于一般企业来说,准备这三类文件的难度应该不大。至于第四类则为报价文件。此要求是跟从廉政公署及竞争事务委员会的指引,以保障公帑运用得宜及防止不法行为。
创科署已发布申请指南以及印制单张简介计划的内容,亦不时与不同商会合办简介会,向各行业中小企讲解申请时要注意的事项及分享成功申请个案。我们正准备在社交媒体以宣传短片宣传计划。
(三)计划推出至今,申请数字大致平稳,近月收到的申请数目亦较计划开展之初收到的申请数目为高。
另外,我们已采纳业界的意见,把计划的适用范围扩大。由上月底起,我们已放宽计划的申请资格,本地非上市企业,不论规模大小及营运年期长短,均可申请。我们相信,取消企业必须运作最少一年的规定,可令初创企业受惠,而取消雇用人数的限制,则让雇员较多的中型企业以及需要轮班工作的行业也可申请。放宽措施同时亦可减省企业需要提交的文件,令申请和评估程序更为简便,从而缩短审批的时间。
至于计划的资助额方面,现时每间企业的资助额上限为20万元,而成功申请个案的平均资助额约为13万元。因此,我们暂时看不到有迫切需要提高资助额上限。
我亦留意到近来坊间对计划有一些失实的报道,例如申请时要写「建议书」,甚至要聘请顾问公司协助方可提交申请。我在此郑重澄清,我们绝对没有此等要求。其实,申请企业只需在一份几页纸的表格上,提供一些基本资料,例如项目统筹人的资料及联络方法、希望采用的科技方案、预期成果,以及开支预算等,部分资料更只需「剔格仔」便可提供。计划的电脑系统亦会自动将申请企业在登记帐户时提供的资料(例如公司名称、地址、商业登记号码)预先填入表格中,替申请企业减省功夫。申请表内主要的是「项目概要」一栏,我们也要求申请人以不多于500字填写;事实上,不少成功的个案只是填写了300余字。申请又可于电脑系统填写,并可储存初稿,完成后才提交。
主席,我们会继续密切监察计划放寛后的推行情况,并会在今年下半年全面检讨其成效及运作模式,包括资助范围、资助额及评审程序等,如有需要会在适当时候推出更多优化措施。
完
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6分
香港时间13时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