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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司法人员任命:终审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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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已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委员会)的推荐,任命现职终审法院常任法官邓桢法官在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其目前(最后)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延续任期届满后,由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起出任终审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任期三年,并会在征得立法会同意后,根据《基本法》第八十八条作出任命。

  林郑月娥表示:「我很高兴接纳推荐委员会的推荐,任命邓桢法官在退任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后,出任终审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

  「邓桢法官是一名才能卓越及秉持正直的法官。他博学多才,在审理民事和刑事上诉案件方面,均具有丰富经验。他深受法官、法律界及社会人士尊崇。鉴于邓桢法官在终审法院的丰富司法经验,他将会令非常任香港法官团队更鼎盛,并继续对终审法院作出贡献。」

  《基本法》第九十条规定,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的同意而作出。政府将会就有关的任命征求立法会同意。

  邓桢法官的简历见附件。
 
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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