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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连锁经营蔬菜店持续播放叫卖录音造成噪音烦扰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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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间分别位于元朗新街及荃湾新村街连锁经营的蔬菜店持续大声播放叫卖录音,对附近居民造成噪音烦扰,今日(三月二十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噪音管制条例》,共被判罚款16,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去年多次接获市民投诉,指元朗及荃湾有蔬菜店铺由朝至晚于营业期间以扬声器持续大声播放叫卖宣传录音,其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环保署去年十一和十二月进行执法巡查,位于元朗新街的「新界仔优质果菜」、荃湾新村街的「新界仔优质果菜」及「家农蔬果批发专门店」经该署警告后,其店铺门前扬声器仍持续大声播放录音,该署人员现场评估发出的噪音构成烦扰,遂按《噪音管制条例》起诉该三间店铺。

  发言人提醒零售店铺与商贩负责人,为招徕顾客而播放宣传录音,必须将声量限于店铺内,不可对附近居民造成烦扰,否则属违法行为,最高可被处罚款一万元。根据《噪音管制条例》,若重覆干犯噪音罪行,其店铺董事亦有可能会被检控。

  环保署关注有连锁经营企业旗下店铺重覆违反法例,持续制造噪音烦扰附近居民,故此会密切监察相关店铺的噪音情况,并严厉执法以持续打击违法缺德行为。
 
2018年3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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