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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铃薯样本除害剂残余超出法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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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三月十四日)公布,一个马铃薯样本的除害剂残余超出法例标准。中心正跟进事件。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从长沙湾副食品批发市场一档户检取上述马铃薯样本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样本含百万分之零点三五的苯醚甲环唑,为最高残余限量(百万分之零点零二)的十七点五倍。」
      
     他续说:「按样本验出的除害剂含量,在一般食用情况下,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一般来说,要减低蔬菜的除害剂残余含量,市民可用流动的清水彻底冲洗蔬菜。表层坚硬的农产品,可用清洁的刷子刷洗,以去除表面及缝隙中的污垢和其他物质(包括除害剂和污染物)。
      
     根据《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第132CM章)(《规例》),任何人进口、制造或售卖含有不符合《规例》除害剂残余要求的食物,即属违法,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自《规例》二○一四年八月一日生效,中心至今在进口、批发和零售层面抽取了逾十三万七千九百个食物样本进行除害剂检测,连同今日公布的不合格样本,共检出二百一十三个食物样本(包括二百零五个蔬果样本)除害剂残余量超出法例标准,整体不合格率不足百分之零点二。
      
     发言人补充,食物内的除害剂残余过量可能是业界没有遵从优良务农规范,例如在农作物上使用过量除害剂及/或除害剂未有足够时间分解前便进行收割。《规例》中厘定的食物内除害剂残余最高残余限量并不是食物安全指标,而是在按照优良务农规范而施用除害剂的情况下,食品中的最高除害剂残余水平来制定,因此进食除害剂残余超标的食物并不代表一定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中心会跟进有关结果,包括建议有关档户停售问题食物,追踪食物来源和抽取样本进行化验等。调查仍然继续。
 
2018年3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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