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计划」即日起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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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署(社署)今日(三月六日)宣布将于四月一日在公共福利金计划下推行「福建计划」,并由即日起接受「福建计划」的申请,以便长者有充足的时间提交申请。
社署发言人表示:「『福建计划』参照『广东计划』的安排,让65岁或以上、选择移居福建并符合申请资格(见附件)的香港长者,无须每年回港,亦可领取高龄津贴(现时每月1,345元)。津贴金额会每年根据既定机制作出调整。」
「此外,在『福建计划』推行首年(即本年四月一日至明年三月三十一日),社署会作出一次性特别安排,让已移居福建并符合所有其他申请资格(包括年龄、适用于65至69岁申请人的入息及资产规定等),但未能符合在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规定的长者,无须先回港居住一年,亦能受惠于『福建计划』。这些申请人须在紧接申请日期前已连续在福建居住最少一年(在该年内如离开福建不超过56天,亦视为符合连续居住福建一年的规定),并提交其福建住址的证明文件(如租单、电费单等)。」
有意提出申请的长者可填妥「福建计划申请表」,连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副本及两张近照,寄回香港新界上水龙琛路39号上水广场21楼2110-2111室社会保障办事处(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社署收到申请表后,会邀请申请人亲身到办事处会面及完成申请手续。符合资格的长者会获发由申请日期或合资格日期或「福建计划」实施日期起计算的津贴,以最迟者为准。
发言人说∶「社署已委任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为『福建计划』的代理机构,负责协助基于健康理由未能回港办理申请手续的长者完成申请、进行会面和个案覆检,以及处理查询等。」
「福建计划申请表」及「福建计划申请指引」可在社署「福建计划」网页下载,或在本港各区的社会保障办事处及福建的指定地点(包括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辖下驻福建联络处)索取。申请人亦可透过电话或邮寄方式向社会保障办事处(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索取申请表及申请指引。
如有查询,请浏览社署「福建计划」网页(www.swd.gov.hk/fjs)或致电「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查询电话:3105 3266。
完
2018年3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