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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首次登记税新宽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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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二○一八至一九年度《财政预算案》,环境局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公布以下有关不同种类的电动车的首次登记税宽减安排的详情:
 
(a)电动私家车,将会实施分级制的宽减安排──
 
(i)由本年四月一日至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除符合条件的私家车车主(见(a)(ii)段)外,一般电动私家车的首次登记税宽减额的上限会维持在现时的水平, 即97,500元。
 
(ii)由今日至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推出新的「一换一」计划,让安排拆毁及取消其拥有符合条件的旧私家车(「旧私家车」)(配备内燃引擎的私家车或电动私家车)的登记,而之后首次登记一辆新电动私家车(「替代电动私家车」)的车主,可获较高的首次登记税宽减额,上限为250,000元。
 
(b)其他种类的电动车,包括电动商用车、电动电单车和电动机动三轮车,其首次登记税将会于本年四月一日至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继续全数豁免。

  环境局发言人表示:「财政司司长于今日发表的《财政预算案》公布,考虑到电动车的技术发展及市场环境、道路交通的考虑和持份者的意见后,政府决定继续全数豁免电动的商用车、电单车和机动三轮车的首次登记税至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至于电动私家车,政府一方面要控制私家车整体数目增长,以免令交通挤塞及路边空气污染恶化,但同时亦希望鼓励车主在购买私家车时继续尽量选择电动车,故政府除会继续提供上限为97,500元的首次登记税宽减外,亦会由今日起推出新增的『一换一』计划。符合条件的私家车车主如购买新电动私家车并安排拆毁其拥有的合条件的『旧私家车』,将可获较高的首次登记税宽减额,上限为250,000元。有关宽减安排会维持至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发言人续说,参加「一换一」计划的私家车车主应先安排将其「旧私家车」拆毁及向运输署取消该车的登记。完成取消「旧私家车」的登记后,「替代电动私家车」的车主(如「替代电动私家车」是由车主个人进口)或销售有关的「替代电动私家车」的注册分销商应为「替代电动私家车」以「旧私家车」登记车主的名义向运输署办理首次登记申请,并为「替代电动私家车」申请「一换一」计划以享有上述较高的首次登记税宽减额。「一换一」计划的参加条件列于附件。

  发言人亦提醒私家车车主在安排拆毁其「旧私家车」前,应查阅「一换一」计划的详情,包括参加条件以及其他有关详情等。有关「一换一」计划详情今日稍后会上载于运输署网页。

  如有查询,可致电运输署香港牌照事务处(电话:2804 2270)。
 
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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