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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香港交易所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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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已委任史美伦及洪丕正出任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董事会成员,任期约两年,由香港交易所于二零一八年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完结起生效,直至香港交易所于二零二零年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完结为止。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日(二月十二日)公布上述委任时说:「委任香港交易所董事会成员可确保维护公众利益。史美伦女士和洪丕正先生均在财经服务界、商界,以至公共服务方面具备丰富经验,备受尊重。」

  「史美伦女士是行政会议成员、金融发展局主席以及金融领导委员会委员。她亦是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非执行副主席。我相信她在香港和内地金融服务领域的丰富经验、在证券市场的专长以及和金融服务业各界别的深厚联系,将成为香港交易所的宝贵资产。」

  「洪丕正先生是渣打银行大中华及北亚地区行政总裁,以及金融发展局和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委员。我相信他在商界的经验以及在金融服务界的专长,可让他在提升香港交易所的竞争力及完善风险管理政策的策略方面作出贡献。」

  香港交易所董事会成员包括不多于六名由股东选出的董事、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和不多于六名由财政司司长委任的董事。

  其他由财政司司长委任的现任董事为梁高美懿、冯婉眉、席伯伦和姚建华。

  陈茂波说:「我们相信所有董事将通力合作,进一步发展香港的集资和风险管理平台,维护大众整体的最佳利益。」

  周松岗和范华达在香港交易所董事会的任期将于香港交易所二零一八年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完结后届满。陈茂波向二人致谢,感谢他们在过去六年悉心投入为香港交易所服务,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
 
  他说:「在周松岗主席于过去六年的带领下,香港交易所推动了不少新政策,包括崭新的沪港通、深港通及债券通计划,提升了香港交易所的竞争力,并加强了香港作为服务中国和世界的国际金融中心的领导地位。我们十分感谢他的重大贡献。」

  「我们深信周松岗先生及范华达先生将会继续支持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的发展。」
 
  上述委任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作出。该条例连同香港交易所的组织章程,赋予财政司司长权力,在信纳以维护投资大众的利益或公众利益而言,在适当时可委任不超过六人为香港交易所董事会成员。
 
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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