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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乐门饮食集团旗下两食肆违规排放过量煮食油烟再次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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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香港仔中心商场的「百乐门宴会厅及肇顺名汇河鲜专门店」和「百乐门囍宴」未有遵从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出的法定通知,减少煮食时排放油烟,先后于一月二十九日及今日(二月十二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第二次被裁定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共被判罚款17,000元。

  环保署于二○一六年六月至八月期间接获有关该两间食肆的油烟投诉,经调查后发现该两间食肆没有妥善保养空气污染控制设备,排放过量煮食油烟。环保署遂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发出法定通知,要求食肆做好维修以有效减少油烟排放。该两间食肆在法定通知期限届满后,仍继续排放过量煮食油烟,环保署遂对涉案食肆提出检控。环保署仍在跟进该两间食肆的情况,着力督促该食肆达至法定要求,以避免被检控。

  环保署发言人提醒饮食业界经营者,必须为食物业处所的厨房妥善设计及安装合适及有效的空气污染控制设备,及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作定期清洗、检查及维修,以确保其妥善运作,不会对附近居民构成空气污染滋扰。

  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饮食业经营者在收到法定通知后必须遵从规定,在指定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作改善。如不遵从法定通知,初犯者最高可被处罚款十万元;第二次或其后再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有关控制食肆及饮食业的油烟及煮食气味的指引,可于环保署有关饮食业界的网页下载: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guide_ref/pamphlet_oilfume.html
 
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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