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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出席立法会《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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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今日(二月十二日)出席立法会《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今天律政司司长、保安局局长和我专诚出席《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首次会议,与各位议员共同推展本地立法工作,以期完成「一地两检」安排「三步走」程序的最后一步。
 
  广深港高速铁路(广深港高铁)香港段现时蓄势待发,截至二○一七年年底,广深港高铁香港段工程已完成百分之九十八点六,预计在今年第三季通车。其中,立法会通过《条例草案》,让「一地两检」安排顺利落实,是广深港高铁如期投入服务的关键。「一地两检」安排让乘客便捷地往来全国各地,不受内地车站是否设有通关口岸所限制,容许香港日后可开通直达更多内地城市的高铁服务,配合未来的铁路服务需求,既为乘客带来最大的便利,亦能发挥广深港高铁最大的运输、社会和经济效益。
 
  自特区政府于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公布「三步走」建议,「一地两检」议题引起社会广泛讨论。经过数个月的酝酿和讨论,包括主要官员在二○一七年八月两度在立法会阐述有关建议并回应议员提问,特区政府理解立法会高度关注「一地两检」安排,故此在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的会议上,就相关议题提出无约束力的议案,让议员充分表达意见。立法会及后于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通过议案,支持特区政府推展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一地两检」安排的后续工作,为特区政府启动「三步走」程序奠定基础。
 
  「三步走」的第一步,是特区政府与内地于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签署《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合作安排》);而第二步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作出决定(《决定》),批准《合作安排》,并确认《合作安排》符合《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三步就是现时有待议员处理的本地立法工作,由特区政府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经批准的《合作安排》草拟《条例草案》,经立法会审议和通过,才可以落实「一地两检」安排。
 
  特区政府会悉力以赴,就《条例草案》做好解说工作,以期取得议会的支持。因应议员希望主要官员能出席立法会相关委员会会议,阐述「一地两检」安排和《条例草案》内容,律政司司长、保安局局长和我今日出席法案委员会会议,回应议员的提问。
 
  为积极配合法案委员会的工作,我们刚才都听到主席和议员的意见,我们诚意邀请法案委员会所有委员视察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体验将来乘客进出西九龙站所到之处,包括日后将划分为「内地口岸区」的范围,相信可以让议员更了解「一地两检」安排,以及释除部分议员可能因不熟悉车站环境而产生的疑虑。我们将于会后接触立法会秘书处确定详情,届时郑司长、李局长和我都会出席参与。
 
  现在距离广深港高铁香港段通车只有半年多的时间。特区政府希望各位议员以务实、理性的态度,审议并早日通过《条例草案》。广深港高铁香港段是香港长远发展的策略性运输基建,我相信各位议员亦乐见项目能够如期于今年第三季通车,提供高速、便捷和舒适的高铁服务,让香港迈进高铁新时代,使广大香港市民受惠。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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