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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拖欠医管局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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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郑松泰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近年非符合资格人士欠交公立医院费用的问题严重。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在二○一五至二○一六和二○一六至二○一七年度,就非本地孕妇在公立医院分娩后欠交的医疗费用撇帐的金额分别为610万及470万元,而在二○一五至二○一六年度,有一名非符合资格人士住院超过100日但没有缴付任何费用。关于防止非符合资格人士欠交公立医院费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过去五个财政年度,每年非符合资格人士欠交公立医院费用的个案宗数及所涉款项总额,并按专科部门列出分项数字;

(二)医管局有否考虑采取新措施向非符合资格人士追收欠款;及

(三)鉴于医管局在二○一六至二○一七年度录得15亿元的营运亏损,该局会否考虑向非符合资格人士实行「先收费、后诊治」的措施,以免坏帐令营运赤字问题加剧?

答覆:

主席:

  就郑松泰议员提问的各部分,我回应如下:

(一)香港的公营医疗服务获政府大幅资助,主要对象为本港的符合资格人士(主要为香港身份证持有人)。除了紧急服务外,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医疗机构只会在有剩余服务量又不影响对本港居民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才会按次考虑是否为非符合资格人士提供非紧急服务,并收取适用于非符合资格人士的费用。

  过去五年,公立医院涉及非符合资格人士的未收回款额的每年注销宗数和金额如下:
 
财政年度 妇产科 非妇产科
宗数 注销金额(百万) 宗数 注销金额(百万)
二○一二至一三 379 10.2 6 232 20.0
二○一三至一四 188 8.6 5 226 23.0
二○一四至一五 127 7.6 5 961 52.2
二○一五至一六 97 6.1 7 232 35.5
二○一六至一七 88 4.7 7 854 45.8

(二)及(三)

  医管局有既定机制减少拖欠医疗费的情况,有关措施包括:

(i)除紧急个案外,非符合资格人士在入院时须缴付规定款项作为按金;

(ii)在病人住院期间,医管局会每三天向其发出临时账单,并提醒病人或其家属清缴账单;

(iii)病人出院时,医管局会发出终结账单,或将终结账单寄到病人所登记的本港或海外地址。若病人出院后账单仍未清缴,医管局会致电提醒病人或其家属清缴账单,并将月结单寄到病人所登记的本港或海外地址;

(iv)若在指定时间内病人仍未缴付账单,医管局会征收行政费。

  如已采取以上行动但账单仍未清缴,在适当情况下,医管局会采取法律行动,包括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和委托律师发信。

  对于接受治疗后不须留院但须协助安排出院的非符合资格人士,在适当情况下,医管局会联络社会福利署,或通过入境事务处联络有关领事馆或内地有关当局,为他们作出适当出院安排。

  医管局不时审视追讨医疗费用的机制,并留意市场上普及的收费模式,以方便病人缴费,减少拖欠费用的情况,例如逐步提升现有自助缴费亭的功能,研究采用不同缴费模式的可行性,冀能透过多种方式,让病人更方便地缴付费用。

  为能让医管局能更有效地持续应对人口增长和高龄化衍生的人手和服务需求,政府将会引进新安排,以每三年为一周期,按照人口增长比例和人口结构的变动,逐步递增给医管局的经常拨款。
 
2018年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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