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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旅客走私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花胶被判罪名成立(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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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旅客因走私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花胶,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条例》),今日(二月六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表示,两名三十二岁及三十岁的男旅客日前从墨西哥埃莫西约出发,经墨西哥蒙特雷及南韩首尔飞抵本港。海关人员在该两名旅客的两个寄舱行李箱内分别发现共约十七及十一公斤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花胶。
 
  渔护署跟进调查后,检控该两名男子非法进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附录I列明物种。两人分别被判监禁十四个星期及十个星期。
 
  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属《公约》附录I列明物种,于香港受《条例》规管。任何人士如非按照《条例》的规定而进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附录I列明物种或其部分,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港币五百万元及监禁两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市民如欲查询濒危物种入口或举报非法进口个案,可致电1823与渔护署联络,或浏览网页www.cites.hk
 
2018年2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00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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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旅客因走私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花胶,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今日(二月六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图示从该两名旅客的两个寄舱行李箱内检获的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花胶。